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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殺了吧,留在世上也是多餘,做XD做到這樣鬼鬼祟祟沒意思!
除非他可以證明他本身不是馬甲。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7-7-15 01:24 发表


上带朝冠,身披朝服。那里有MJ了?
自圓其説有用嗎?
除非陪審團一致裁決你不是馬甲,那你就可以洗脫罪名,不然多所無用!
原帖由 等待天晴的雨 于 2007-7-15 17:3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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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同是生活在一片蓝天下,做人地差距咋就这么大乜
我们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啊!
一看tsaych同学就没有放任_分离同学“三个代表”学的好!
要好好接受党的先进性教育啊!
在这里我要重申 ...
何謂“三個代表”?偶不入黨,黨啥教育對我來説是何等遙遠的事啊!
小平同志說過啥,對我來説一點也沒印象了。
10個馬甲九個坏,沒做坏事幹嘛要用馬甲,有什麽好怕的?只有那某些人,心裏頭暗藏心機,才搞個馬甲來做,好人,壞人都是自己,這種人,呸!
這種人,自己是誰,心裏明白!
試問誰會和一個戴上面具的傢伙作朋友?
大家別爭了,我要殺他有我的理由,你們要救他有你們的理由,我只是不喜歡做朋友的要用個馬甲來做,那樣太沒意思了,我不否認小填他對論壇做出了些貢獻,但他是不是馬甲,我不知道,但如果是,爲何不敢用真面目出來呢?
你要繼續保持神秘?那你繼續保持神秘吧,我不勉強你,希望小填不要辜負那些保你的XDJM失望!
原帖由 友善的狗 于 2007-7-16 22:41 发表

哈哈哈哈!!对,光哥这个名字取得好.水哥!!以后就叫填写水哥了.
NND, 死老狗,填寫水哥多難念啊!
應該叫填水老弟比較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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