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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散文---天地狼心

荒野中,一只狼仰天长啸,嚎叫之声由高而低,在带着伤感的颤音中结束。我感觉到歌手齐秦的《狼》之语境,非常贴切:“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只要有狼出没的地方,谁也无法扼制这被大地伦理学家利奥波德称为“荒野之魂”的狼嚎。

  事实上,狼嚎叫的目的是为了相互联络:一个倍加冷落的长叫,也许意味着这是一只思乡的孤狼;一声底气十足的狂吼,也许是警告另一群狼,不要接近自己的领地。有时,狼通过嚎叫,聚众猎食;有时则是呼朋唤友,要开“party”。当一只狼开始嚎叫后,其他成员便会随声附和,至少是夫唱妇随。狼是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的物种,酷似我们熟悉的狗:德国黑背。一般体毛茂密,体长约1.3米;尾毛蓬松,尾长约0.4米。狼四肢修长,是善于长途奔袭的动物,强有力的下颚可以直接捕捉或牢牢咬住猎物。

  我曾戏言:有各种“色狼”。因为地球上的狼,种类繁杂且色型斑驳,根据不同的色型,仅灰狼中,就可分出白狼、棕狼、红狼、黑狼等。

  通常意义上的狼,多指分布于亚、欧、北美的灰狼,真正从种的概念分,狼则主要包括犬科动物中的灰狼、赤狼(美国红狼)、郊狼(丛林狼)、胡狼(亚非的豺)、红狼(亚洲豺狗)及比较接近于狐狸的南极狼(福岛野犬)、南美狼(鬃狼)。

  当然,不是狼而被称为狼的动物,也不乏其例,如非洲鬣狗被称为土狼,亚洲小熊猫被称为九节狼,鼬科中的黄鼬被称为黄鼠狼,澳种有袋类食肉动物被称为袋狼。其实,这些都不是狼,只是人们习俗上的一种情感转移。我们总习惯把某某家伙称为狼,如把贪婪之人称为野心狼,把负心之人称为白眼狼。为什么呢?原来,世界上没有什么动物像狼那样被人误解和危言耸听地夸大、扭曲形象并无缘无故地使人害怕。

  无论是唬人的童话,还是恐怖的传说,甚至老奶奶的催眠曲,都无一例外地把狼渲染成凶神恶煞。幼儿园阿姨讲的戴着头巾的狼外婆形象,至今还在我的脑海中作怪。只要想起动画片中狼的满口尖牙和毛乎乎的爪子,小孩子就有点儿毛骨悚然,这在东方和西方都是一样的。中国古籍中把狼说成“贪兽也,贪而有灵”。《埤雅》中有“狼色青,做声诸窍皆沸”的描述。清人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有段关于狼的文字,其中“目似瞑,意暇甚”,颇为传神。英语中的“骑虎难下”的原意是“不管是抓住或放开狼的耳朵,都是危险的”,“入乡随俗”的原义是“跟狼一起,就得学狼叫”。《圣经》则说:“除了魔鬼,我们能够想到的恶魔就是狼了……”

  天地良心,连我都替狼喊冤叫屈。

  多年来,我们对狼的可怕渲染,多属无稽之谈。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不是被逼杀得走投无路或者饥饿、生病,狼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相反,人却一直对狼大肆猎杀、荼毒、套捕。狼的桀骜不驯,智慧坚忍,又常常令人无奈。人们编出许多诬蔑之辞,什么披着羊皮的狼、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试想,就凭着狼的强悍,狗的忠贞,人若能达到“狼心狗肺”的标准,岂不成了侠义之士。我们常把不良行为比喻为“禽兽不如”,我看,倒是我们该扪心自问:我们滥杀无辜的行为,是不是有点“不如禽兽”?

  狼是一种随遇而安的动物,从赤道到极地,从湿地到高山,从森林到荒漠,从草地到苔原,几乎没有不能生存的地方,也不拒绝任何可食之物:小型哺乳类、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甚至野果。但它们也敢问鼎大型动物,如野羊、驯鹿、马鹿、驼鹿等。对不同动物,狼的狩猎策略是不一样的。对大群驯鹿,它们可能要追踪很久,直至确认羸弱个体,方才下手,以节约体能;野羊经常向高高的悬崖逃跑,但聪明的狼会派出“奇兵”,出其不意地从山岩上方出现;麝牛遇狼,会列阵自保,狼攻击麝牛的唯一办法是对单个的掉队者下手;当捕食体型比自身大许多的动物时——如驼鹿,比狼的体型大10倍——它们就必须团体协作,前后夹击,毕竟“狼多力量大”。一群狼通常为6只左右,均有血缘关系,有严格的等级行为,首领昂首翘尾,下级则伏首夹尾,序位分明。冲锋陷阵中,头狼总是身先士卒;享用猎物时,当然也是同样。

  春天,幼狼降生前,雌雄狼分居,有的另掘新巢,有的干脆用狐狸的窝。狼窝一般长5米,窝高为身体站立的高度。狼一般每窝产5~7仔,怀孕期约2个月,寿命约16年。新生幼狼毛色较暗,2周睁眼,3周出窝。狼群中的每只狼都会对小狼感兴趣,也都会在双亲不在时照顾小狼。每当大狼狩猎归来,小狼会蜂拥而上,嘀嘀咕咕,摆动小尾,热情地舔舐大狼的脸;而大狼会将已经咽到肚子里的肉再吐出来,喂给饥饿的小狼。秋天,半大的小狼便可以加入狼群外出漫游的队伍并参加捕猎了,但猎术不佳,总是由大狼来制服猎物。2年之后,小狼才趋于成熟。那时,小狼或滞留群中,或离家闯荡,寻找配偶,自己成立家庭,建立新的狼群。天地可鉴,狼之于人,何其相似。

  刚才说到狼在捕食驯鹿时,为节约体能,先侦察猎物虚实,找到弱点再出手攻击。从动物个体上看,被吃掉的草食者是不幸的,但从整体看,却是捕食者对被捕食者的优胜劣汰,狼对鹿种群的择优遗传大有裨益,狼的生态意义便体现于此。人类的偏见往往违反天意。

  有这样一则报导:《作恶的鹿与冤屈的狼》,便表现了人类一度对自然事物的无知。1907年,美国开巴高原,生活着4000头鹿及一些狼。鹿与捕食者始终保持着平衡。人们发现每隔一段时间,就有鹿被狼吃掉,于是出于保护鹿的目的而大肆杀狼。1924年,狼被杀绝了。鹿的个体不再受狼的威胁,悠闲无忧,数量很快超过了1万只,没几年,竟超过10万只。数量过度增长的鹿,先啃光了树,又啃净了草。由于食物匮乏,鹿群连饿带病,数量骤减。两个冬春,减少到6万只。到1939年,减到1万只。这时,因植被一时无法恢复,鹿的生存十分艰难,饥馑成片,随时面临灭顶之灾。人们请来生态学家,一分析才知道,以前冤枉了狼,是杀狼导致出眼前的生态恶果。于是,开始了“请回狼先生”的工程。在美国威斯康星州、蒙大拿州、内华达州、怀俄明州等地,都相继引回了狼。同样,中国的一些原先有狼的保护区,现在也开始进行恢复狼群的工作。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人们终于明白,自然界的捕食者对调节生态系统的合理结构和正常功能,维持群落的稳定,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在齐秦的歌声中,但愿,狼恨恨的哀怨,多少能唤回我们的些许忏悔、自咎和自救——“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齐秦头像.jpg (51.31 KB)

齐秦头像.jpg

[fly]无路可逃  所以逃 无望地等  醒着是煎熬 我的心       长满野草   像荒岛 没有飞鸟       只有风  野兽般嘶嚎 谁在寻找  谁会停靠.....[/fly]
恩  好散文  顶个~
http://qiqin520.zhan.cn.yahoo.com/
给我们详细的剖析了狼生活中的种种~
好文~
[color=blue][size=2]没有人能挽回时间的狂流 没有人能了解聚散之间的定义 残缺是种别样的美丽[/size] [/color]
标題有点那个哦。。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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