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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超级“齐迷”(贰)

我是超级“齐迷”(壹)
呵呵大家好,首先请原谅我狂妄的自称超级“齐迷”,这里面是有故事的,如果你有时间就请看完我的帖子好吗?!
我是出生在75年,第一次认识齐秦好象是89年,那张“大约在冬季”封面那个长发的帅哥和那条威猛的狼狗引起了我的浓厚兴趣!大家知道八十年代末期的人们思想意识等还比较落后,对长发的男人的态度那就如见到洪水猛兽般。但那时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我,对这种装束却极为推崇,还约了几个好友一起买皮甲克蓄长发,可迫于来自个方面的压力我的那些铁杆们纷纷放弃,只有我苦苦支撑!其间发生了好多事情,现在想起来都有点涩涩的甜蜜(带着女友离家出走啊,和对我冷嘲热讽的人打架等等)!
好不容易等到家人,学校以及周围的同学接受我的头发,接着我自己又出了问题,在一次和校外的小混混打架的时候我错手用砖头砸断了其中一个人的小臂,结果我那头漂亮的留了2年的长发被教养所无情的剪掉了!我这个再怎么受伤都没流过泪的自认为坚强的小男子汉在那晚痛哭了一整夜!在那半年的时间里陪伴我的只有齐秦的那盒磁带和我的随身听!我整晚整晚的听“大约在冬季”“狂流”“自己的沙场”还有“狼”,慢慢的我开始喜欢上了唱歌,我开始是慢慢的跟着哼唱,到后来从少管所出来后自己也尝试去卡拉OK唱歌,我开始觉得我有唱歌的天赋了!
终于有一天我的声音被我的伯乐发掘了,他就是我走上舞台的第一个老板,我们这个小县城第一家歌舞厅的老板------蔡哥!
从90年的3月份开始我就在蔡哥的场子开始了我的演唱生涯!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在那个小小的舞台我第一次演唱的情形,终生难忘!
那天我是第二个出场,第一首就是“狼”,我满怀自信的走上舞台,很牛的就说了一句话:我演唱的歌曲是----狼!然后开始,“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第一句唱出来满堂喝彩(朋友告诉我唱得太象了),可在接下来的演唱里由于OK厅的习气严重还有乐感的问题,和乐队的配合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他们弹他们的我唱我的,越乱我心就越慌,越慌就越出问题,结果我的第一首歌就在客人的轰笑声中草草的落幕了!回到音控室(那时侯还没有化装间)我久久的把头埋在了胯下,任何人劝我都没用,他们以为我是因为唱砸了而懊恼,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是因为后悔自己的轻率没有排练而生自己的气,同时也为辜负了蔡哥的期望而责怪自己!直到蔡哥走进来说了一句话,一句我铭记终生的话“去唱吧,其实你很棒!”我才抬起头来,用了个坚毅的眼神回答他然后又重新走上了舞台!
在下面客人的倒彩声里,我重新拿起了有线咪,开始我的第二首歌“一生何求”,这次乐队的哥们注意了节奏的问题,给我开大了贝斯和鼓的音量,我也很仔细的开始听伴奏的声音,“冷暖哪可忧,回头多少个秋。。”,现场没有一个客人跳舞,大家都在听我唱,我也陶醉在自己的音乐当中,直到最后一个音符结束,我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只听到下面热烈的掌声有如开演唱会般的响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唱完了,我的那帮铁杆让他们的马子给我送来了一束束塑料花,那时候真的感觉自己是明星了,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分明也看见台下的蔡哥对我也露出来微笑。。。!
(未完待续)

[ Last edited by 狼霸天下 on 2005-1-8 at 11:42 ]
光头阿峰的摇滚三原则-----不赚窝囊钱! 不喝跌份酒! 不抱小骚货!!!
我坐一楼,顶了。真是感动啊,同时也为你的幸运感到欣慰。请继续,我会一直关注的。
我为什么要帮你省钱?帮你省钱是你老婆的事,我只是陪你睡觉的女人,也就是你的情人,情人就是专花男人钱的女人。

我是超级“齐迷”(叁)

在以后2年的岁月里,我的演唱日趋成熟,在台上也越来越轻松和自然,喜欢我的客人也越来越多了,除了蔡哥的力捧,再加上我那头日见见长的秀发,我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同时也变成了这个小县城比县长知名度还高的人!走到哪里都有人为我喝彩,走到哪里我都受到明星般的欢迎,就连我们这里全国的著名人物“侯希贵”来了都是来我们这里玩,因为我们这里有我这样最好的歌手和乐队!
老话说得好“年少轻狂”,更何况我在17岁的年纪就已经有这样的成绩,自觉不自觉的尾巴就有点翘起来了!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县级的晚会上,我唱了一首“故园之恋”,由于前面的散板乐队的兄弟进得早了一点,下台之后我把他们一顿臭骂,而且放出了大话“这个场子有我就够了,我放卡拉OK 也可以把这个场子撑下去”!结果那帮哥们很寒心找到蔡哥集体辞工,被蔡哥好言好语劝了下来。事后蔡哥找我谈心,我还是那么的张狂,结果蔡哥被我气得病倒了好几天。而且从那时候开始我有了酗酒的恶习!

[ Last edited by 狼霸天下 on 2004-12-14 at 06:46 ]
光头阿峰的摇滚三原则-----不赚窝囊钱! 不喝跌份酒! 不抱小骚货!!!

我是超级“齐迷”(肆)

随着我名气越来越大,同时应酬也越来越多,喝酒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我从一个不会喝酒的毛头小伙变成了一个沾酒就醉的“酒鬼”!吃饭喝,消夜喝,台上喝,台下也喝,一天到晚泡在酒里。家里人劝我没用,女朋友为这个事和我分手,就连蔡哥也为我喝酒的事我们的关系相当的激化了!可我那时候就觉得酒好,喝得晕晕乎乎的感觉好好哦!当然在台上因为喝酒的原因我就变得疯起来了,一首歌不好好唱,非得时快时慢,还把抒情的唱成摇滚。乐队和客人变得怨声载道了,生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蔡哥在多次和我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个决定:停发我一个月工资!
如果我再多念点书素质高点,如果我站在蔡哥的立场将心比心的想想,我就应该理解蔡哥的良苦用心了,可我那时候竟然不知轻重的对蔡哥丢了一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然后转身就走了,事隔多年后有朋友告诉我蔡哥那天看着我远去的背影真的流泪了!
由于在家我因为喝酒的事已经得罪的很多人,家里没有我的市场了。从热闹中一下子变的冷冷清清的我不习惯这种生活,当下做了个大胆的决定-------去当时娱乐业发达的广东!于是我背起了几件衣服,带着我几年不多的存款1000块钱来到了广东惠州的淡水!
光头阿峰的摇滚三原则-----不赚窝囊钱! 不喝跌份酒! 不抱小骚货!!!
呵呵,关注着呢。。。。。。。。
我为什么要帮你省钱?帮你省钱是你老婆的事,我只是陪你睡觉的女人,也就是你的情人,情人就是专花男人钱的女人。

我是超级“齐迷”(伍)

93年的正月十六我踏上这个陌生而又新奇的土地,我的心也变的畅快起来,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可过了不到一个月我才意识到了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带的钱很快就花光了!朋友们没有了刚开始的热情,我只得开始了四处找场的路。好在那时候演出没有很多的要求,我很快找到了我在淡水的第一个场,也是淡水最早的”莲塘歌舞厅“。
那时候的淡水真的是富人的天下,好象在这里钱不是钱,就是纸一样!客人来玩不是看你演出的就是来找小姐的,那些小姐喝酒不是一张张的拿钱,而是按你喝酒的多少给钱。我曾经看到过有个小姐喝了大概3公分高的一杯白酒,客人就拿出一叠3公分高的钱量给她!我在感叹世界不公平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演出无人欣赏而郁闷,所以每天演出完我就一个人坐在角落默默的喝着我们的工作酒。可我不知道,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一个叫“小红”的女孩看在眼里,而且很快通过一件事她就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光头阿峰的摇滚三原则-----不赚窝囊钱! 不喝跌份酒! 不抱小骚货!!!

我是超级“齐迷”(陆)

五月的广东开始了闷热的天气,心情也变的狂燥了起来。我刚来的时候的那帮宁夏的乐队哥们有了更好的场,去了深圳,新来的乐队是来自常德的一帮混混,连吉他都没有,用个吹萨克斯的凑合!我给老板提意见可老板图便宜没理我,我每天在台上受着双重的煎熬,没有客人听我的歌,还要受这些乐手的摆布,他们不会就说没排,只能唱他们那些老掉牙的歌!一首“我等到花儿也谢了”从他们来直到他们走就硬是没排练出来!我每天郁闷得吃不下饭,唯一陪伴我的就是淡水最便宜的5块一支的龙8啤酒!
在一个下雨的晚上,我惯例从外面消夜喝酒回来,走到宿舍旁边的小门的时候,突然听到旁边的小巷子里有个女孩的哭泣声,开始我以为碰到打劫的了还准备跑到楼上去拿东西下来,可仔细一想不对,抢劫的没这么嚣张吧,我们旁边就是警务区,而且保安24小时都有守门的啊,来到巷子口一看有两个黑影纠缠在一起,男人的背影背对着我在非礼女孩,那个哭泣的女孩在拼命反抗,我一时血涌上了头把那个男人拖倒在地,狠狠的踩了几脚,还没等他来得及叫唤,我拉起那个女孩飞快的就跑上了楼!事后才知道那个客人是黑社会的,喝醉了酒,想带女孩出去开房,可女孩打死都不干!要不是那天那个男人喝得实在太多,后来都不记得他找的是谁,不然搞不好我们就会被乱刀分成18块的!
一口气跑到了我住的4楼,我借着昏暗的灯光看清了一张清秀的脸,她也哭着告诉我她叫-----小红。

[ Last edited by 狼霸天下 on 2004-12-14 at 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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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超级“齐迷”(柒)

自从那次和小红认识了以后,她也经常因为感谢我来到我们的宿舍,帮我洗衣啊,打饭啊,有时候还被那帮乐队的人呼前喊后的买这买那,我很反感而且几次准备发火了,可她总是甜甜的笑一下对我说:没事,我小嘛!然后很愉快的蹦蹦跳跳的去买了,回来总是记得给我买几瓶啤酒还有一包红泥花生,然后坐在我的床上仔仔细细的帮我把壳剥掉,把皮搓了吹得干干净净,有时候还顽皮的叫我张开嘴扔一颗给我吃,看得同宿舍的他们羡慕不已,都说我小子运气好,玩个“英雄救美”就救成了自己的了!小红听到了也只是一笑了之,我们之间好象就只有纯纯的友谊,我们也只停留在了朋友的关系上。
那年7月30号,我的生日!乐队的那帮人不知道怎么突然好心情请我吃饭,说是帮我庆祝18岁,那天很热闹,来了很多朋友,也来了很多场子里的小姐,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借着我的名义其实是想泡妞的。但当时我还是很感谢的,喝了好多酒,晚上演出之前他们还特意趁着他们唱情调的时候为我唱了一首生日歌,搞得全场的客人在那些小姐的怂恿下纷纷的送酒上来,红酒白酒啤酒喝了不知道多少,直到后来我怎么被抬上床的自己都不清楚。
依稀记得是直到半夜4点多口渴得厉害,迷迷糊糊爬起来喝水才发现小红就趴在我床边,凌乱的头发告诉了我是因为照顾我才使她这么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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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超级“齐迷”(捌)

那天晚上,乐队那帮人也喝了不少酒,带着他们泡的妞出去开房了,空荡荡的宿舍就只剩了我们两个。在猛喝下几瓶矿泉水之后我清醒了,看着小红消瘦的小脸我感动了,不只是因为她这么久时间默默的关心和照顾,还有长时间感情世界的空白和寂寞,我忘情的搂过她给了她一个长时间的热吻,她没有拒绝,只是很小心的回应着我的激情,当我想进一步有所行动的时候她把我推开了!
我红着脸看着她,她也因为我刚才的动作满脸绯红,我们就那样默默的看着对方直到我拉起她的手来到天台,我们就在天台上互相依偎着聊天到了天亮,年轻人是很容易沟通的,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不一样了,我把她当成我女朋友,而她也把自己交给了我,把我当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第二天中午乐队的人回来的时候我们还在睡觉,无聊的他们掀开了我们的被子,虽然没看到他们想象的身体,却意外的看到那一块块红色!马上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场子,出乎我意料的是没有惊讶,没有嘲笑,有的只是对她和对我羡慕的眼神。我们的事还成为了当时的美谈!
光头阿峰的摇滚三原则-----不赚窝囊钱! 不喝跌份酒! 不抱小骚货!!!
叫什么叫?我也在等啊!我没吭气,你在这叫唤啥??????


峰哥,请继续!
我为什么要帮你省钱?帮你省钱是你老婆的事,我只是陪你睡觉的女人,也就是你的情人,情人就是专花男人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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