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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早知...何必......

跑题是我们的特色,灌水是我们的主张
我是小鱼我怕水.....
可是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
现在国际上在讨论要不要在法律上赋予大猩猩“人权”。



现在的社会有些看不懂。不过公布别人的隐私是违法的,以“暴”制“暴”的方式,值得商榷。
Originally posted by 匪夷所爱 at 2007-5-1 08:35 PM:
现在国际上在讨论要不要在法律上赋予大猩猩“人权”。



现在的社会有些看不懂。不过公布别人的隐私是违法的,以“暴”制“暴”的方式,值得商榷。
生存权吧!呵呵,若是所有生物的生存权都立法了就有意思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填写 at 2007-5-2 00:58:

生存权吧!呵呵,若是所有生物的生存权都立法了就有意思了。。。
非也,是“人权”,猩猩智商比较高,有部分人类的情感,所以赋予的是人权,即人类的权利。有意思的是权利和义务总是不可分割的,如何让它们履行义务呢?

都冷静点吧.............

冲动是什么后果,都该明白了。
   烧狗狗的冲动,烧人的也冲动哈。在下认为,盲目的冲动总是愈演愈烈的。
   不要忘记,痛骂和被痛骂的,都是人类。有多少意思哈。
   看见这样的人,应该痛心,应该谴责,但更应该思索。很多事情并非天灾,乃人祸也。变态的人造就变态的社会,变态的社会产生变态的人。。。。
我自感动我自歌,徜徉红尘.----------LJG

解决事情并不能这样冲动啊。

那些愤怒青年,天天叫嚣要“杀光日本人,日死日本女人”。何尝不是盲目的 冲动?那些无政府主义者,恐怖分子,杀戮的时候,一样自认为是在替天行道。
     烧狗者,必遭天谴。其心已冷酷如此,活死人一个而已。
我自感动我自歌,徜徉红尘.----------LJG
Originally posted by 填写 at 2007-5-2 00:58:
生存权吧!呵呵,若是所有生物的生存权都立法了就有意思了。。。
大自然中各种动物之间的血腥残杀是为了生态平衡,但是人类自己变态的伤害其他生物的行为又有谁来买单呢?
该死的~~~

坏蛋.jpg (31.82 KB)

坏蛋.jpg

刚看了后续,狗妈也死撩,就剩一小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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