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大家好,首先请原谅我狂妄的自称超级“齐迷”,这里面是有故事的,如果你有时间就请看完我的帖子好吗?!
我是出生在75年,第一次认识齐秦好象是89年,那张“大约在冬季”封面那个长发的帅哥和那条威猛的狼狗引起了我的浓厚兴趣!大家知道八十年代末期的人们思想意识等还比较落后,对长发的男人的态度那就如见到洪水猛兽般。但那时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我,对这种装束却极为推崇,还约了几个好友一起买皮甲克蓄长发,可迫于来自个方面的压力我的那些铁杆们纷纷放弃,只有我苦苦支撑!其间发生了好多事情,现在想起来都有点涩涩的甜蜜(带着女友离家出走啊,和对我冷嘲热讽的人打架等等)!
好不容易等到家人,学校以及周围的同学接受我的头发,接着我自己又出了问题,在一次和校外的小混混打架的时候我错手用砖头砸断了其中一个人的小臂,结果我那头漂亮的留了2年的长发被教养所无情的剪掉了!我这个再怎么受伤都没流过泪的自认为坚强的小男子汉在那晚痛哭了一整夜!在那半年的时间里陪伴我的只有齐秦的那盒磁带和我的随身听!我整晚整晚的听“大约在冬季”“狂流”“自己的沙场”,慢慢的我开始喜欢上了唱歌,我开始是慢慢的跟着哼唱,到后来从少管所出来后自己也尝试去卡拉OK唱歌,我开始觉得我有唱歌的天赋了! 终于有一天我的声音被我的伯乐发掘了,他就是我走上舞台的第一个老板,我们这个小县城第一家歌舞厅的老板------蔡哥!
从90年的3月份开始我就在蔡哥的场子开始了我的演唱生涯!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在那个小小的舞台我第一次演唱的情形,终生难忘!那天我是第二个出场,第一首就是“狼”,我满怀自信的走上舞台,很牛的就说了一句话:我演唱的歌曲是----狼!然后开始,“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第一句唱出来满堂喝彩(朋友告诉我唱得太象了),可在接下来的演唱里由于OK厅的习气严重还有乐感的问题,和乐队的配合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他们弹他们的我唱我的,越乱我心就越慌,越慌就越出问题,结果我的第一首歌就在客人的轰笑声中草草的落幕了!回到音控室(那时侯还没有化装间)我久久的把头埋在了胯下,任何人劝我都没用,他们以为我是因为唱砸了而懊恼,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是因为后悔自己的轻率没有排练而生自己的气,同时也为辜负了蔡哥的期望而责怪自己!直到蔡哥走进来说了一句话,一句我铭记终生的话“去唱吧,其实你很棒!”我才抬起头来,用了个坚毅的眼神回答他然后又重新走上了舞台! 在下面客人的倒彩声里,我重新拿起了有线咪,开始我的第二首歌“一生何求”,这次乐队的哥们注意了节奏的问题,给我开大了贝斯和鼓的音量,我也很仔细的开始听伴奏的声音,“冷暖哪可忧,回头多少个秋。。”,现场没有一个客人跳舞,大家都在听我唱,我也陶醉在自己的音乐当中,直到最后一个音符结束,我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只听到下面热烈的掌声有如开演唱会般的响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唱完了,我的那帮铁杆让他们的马子给我送来了一束束塑料花,那时候真的感觉自己是明星了,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分明也看见台下的蔡哥对我也露出来微笑。。。!
在以后2年的岁月里,我的演唱日趋成熟,在台上也越来越轻松和自然,喜欢我的客人也越来越多了,除了蔡哥的力捧,再加上我那头日见见长的秀发,我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同时也变成了这个小县城比县长知名度还高的人!走到哪里都有人为我喝彩,走到哪里我都受到明星般的欢迎,就连我们这里全国的著名人物“侯希贵”来了都是来我们这里玩,因为我们这里有我这样最好的歌手和乐队!老话说得好“年少轻狂”,更何况我在17岁的年纪就已经有这样的成绩,自觉不自觉的尾巴就有点翘起来了!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县级的晚会上,我唱了一首“故园之恋”,由于前面的散板乐队的兄弟进得早了一点,下台之后我把他们一顿臭骂,而且放出了大话“这个场子有我就够了,我放卡拉OK也可以把这个场子撑下去”!结果那帮哥们很寒心找到蔡哥集体辞工,被蔡哥好言好语劝了下来。事后蔡哥找我谈心,我还是那么的张狂,结果蔡哥被我气得病倒了好几天。而且从那时候开始我有了酗酒的恶习!随着我名气越来越大,同时应酬也越来越多,喝酒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我从一个不会喝酒的毛头小伙变成了一个沾酒就醉的“酒鬼”!吃饭喝,消夜喝,台上喝,台下也喝,一天到晚泡在酒里。家里人劝我没用,女朋友为这个事和我分手,就连蔡哥也为我喝酒的事我们的关系相当的激化了!可我那时候就觉得酒好,喝得晕晕乎乎的感觉好好哦!当然在台上因为喝酒的原因我就变得疯起来了,一首歌不好好唱,非得时快时慢,还把抒情的唱成摇滚。乐队和客人变得怨声载道了,生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蔡哥在多次和我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做出了一个决定:停发我一个月工资! 如果我再多念点书素质高点,如果我站在蔡哥的立场将心比心的想想,我就应该理解蔡哥的良苦用心了,可我那时候竟然不知轻重的对蔡哥丢了一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然后转身就走了,事隔多年后有朋友告诉我蔡哥那天看着我远去的背影真的流泪了!
由于在家我因为喝酒的事已经得罪的很多人,家里没有我的市场了。从热闹中一下子变的冷冷清清的我不习惯这种生活,当下做了个大胆的决定-------去当时娱乐业发达的广东!于是我背起了几件衣服,带着我几年不多的存款1000块钱来到了广东惠州的淡水! 93年的正月十六我踏上这个陌生而又新奇的土地,我的心也变的畅快起来,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可过了不到一个月我才意识到了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带的钱很快就花光了!朋友们没有了刚开始的热情,我只得开始了四处找场的路。好在那时候演出没有很多的要求,我很快找到了我在淡水的第一个场,也是淡水最早的”莲塘歌舞厅“。 那时候的淡水真的是富人的天下,好象在这里钱不是钱,就是纸一样!客人来玩不是看你演出的就是来找小姐的,那些小姐喝酒不是一张张的拿钱,而是按你喝酒的多少给钱。我曾经看到过有个小姐喝了大概3公分高的一杯白酒,客人就拿出一叠3公分高的钱量给她!我在感叹世界不公平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演出无人欣赏而郁闷,所以每天演出完我就一个人坐在角落默默的喝着我们的工作酒。可我不知道,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一个叫“小红”的女孩看在眼里,而且很快通过一件事她就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五月的广东开始了闷热的天气,心情也变的狂燥了起来。我刚来的时候的那帮宁夏的乐队哥们有了更好的场,去了深圳,新来的乐队是来自常德的一帮混混,连吉他都没有,用个吹萨克斯的凑合!我给老板提意见可老板图便宜没理我,我每天在台上受着双重的煎熬,没有客人听我的歌,还要受这些乐手的摆布,他们不会就说没排,只能唱他们那些老掉牙的歌!一首“我等到花儿也谢了”从他们来直到他们走就硬是没排练出来!我每天郁闷得吃不下饭,唯一陪伴我的就是淡水最便宜的5块一支的龙8啤酒!在一个下雨的晚上,我惯例从外面消夜喝酒回来,走到宿舍旁边的小门的时候,突然听到旁边的小巷子里有个女孩的哭泣声,开始我以为碰到打劫的了还准备跑到楼上去拿东西下来,可仔细一想不对,抢劫的没这么嚣张吧,我们旁边就是警务区,而且保安24小时都有守门的啊,来到巷子口一看有两个黑影纠缠在一起,男人的背影背对着我在非礼女孩,那个哭泣的女孩在拼命反抗,我一时血涌上了头把那个男人拖倒在地,狠狠的踩了几脚,还没等他来得及叫唤,我拉起那个女孩飞快的就跑上了楼!事后才知道那个客人是**的,喝醉了酒,想带女孩出去开房,可女孩打死都不干!要不是那天那个男人喝得实在太多,后来都不记得他找的是谁,不然搞不好我们就会被乱刀分成18块的!一口气跑到了我住的4楼,我借着昏暗的灯光看清了一张清秀的脸,她也哭着告诉我她叫-----小红。
自从那次和小红认识了以后,她也经常因为感谢我来到我们的宿舍,帮我洗衣啊,打饭啊,有时候还被那帮乐队的人呼前喊后的买这买那,我很反感而且几次准备发火了,可她总是甜甜的笑一下对我说:没事,我小嘛!然后很愉快的蹦蹦跳跳的去买了,回来总是记得给我买几瓶啤酒还有一包红泥花生,然后坐在我的床上仔仔细细的帮我把壳剥掉,把皮搓了吹得干干净净,有时候还顽皮的叫我张开嘴扔一颗给我吃,看得同宿舍的他们羡慕不已,都说我小子运气好,玩个“英雄救美”就救成了自己的了!小红听到了也只是一笑了之,我们之间好象就只有纯纯的友谊,我们也只停留在了朋友的关系上。那年7月30号,我的生日!乐队的那帮人不知道怎么突然好心情请我吃饭,说是帮我庆祝18岁,那天很热闹,来了很多朋友,也来了很多场子里的小姐,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借着我的名义其实是想泡妞的。但当时我还是很感谢的,喝了好多酒,晚上演出之前他们还特意趁着他们唱情调的时候为我唱了一首生日歌,搞得全场的客人在那些小姐的怂恿下纷纷的送酒上来,红酒白酒啤酒喝了不知道多少,直到后来我怎么被抬**的自己都不清楚。
依稀记得是直到半夜4点多口渴得厉害,迷迷糊糊爬起来喝水才发现小红就趴在我床边,凌乱的头发告诉了我是因为照顾我才使她这么疲惫!那天晚上,乐队那帮人也喝了不少酒,带着他们泡的妞出去开房了,空荡荡的宿舍就只剩了我们两个。在猛喝下几瓶矿泉水之后我清醒了,看着小红消瘦的小脸我感动了,不只是因为她这么久时间默默的关心和照顾,还有长时间感情世界的空白和寂寞,我忘情的搂过她给了她一个长时间的热吻,她没有拒绝,只是很小心的回应着我的**,当我想进一步有所行动的时候她把我推开了!我红着脸看着她,她也因为我刚才的动作满脸绯红,我们就那样默默的看着对方直到我拉起她的手来到天台,我们就在天台上互相依偎着聊天到了天亮,年轻人是很容易沟通的,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不一样了,我把她当成我女朋友,而她也把自己交给了我,把我当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第二天中午乐队的人回来的时候我们还在睡觉,无聊的他们掀开了我们的被子,虽然没看到他们想象的身体,却意外的看到那一块块红色!马上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场子,出乎我意料的是没有惊讶,没有嘲笑,有的只是对她和对我羡慕的眼神。我们的事还成为了当时的美谈!
有了小红的日子一下变得开朗起来,我的世界再也没有了烦躁和忧郁。每一天都那么充实,那么快乐!我们天天晚上拖着手跑到天台看月亮星星,我给她唱“外面的世界”直到天亮。后来我们干脆在外面租了间小房子,然后买来锅玩票盆过起了小日子。她买菜我做饭,虽然刚开始我的手艺还不好,有时候放的盐太多,可她总是毫无怨言的大加赞赏的吃着,尽管吃完要拼命喝水。我们一起收拾我们的小屋,把它打扮得漂漂亮亮,还养了一只小兔子(因为我属兔)!每个来过我们小家的朋友都很羡慕的跟我们说:你们可以和梁祝的爱情比美了!太幸福了!每次听到这话的时候她都是偎在我身边甜甜的笑,可有一次她再听到这个话的时候我却发觉她微微邹起了眉头,好象预示着什么?在这个场子混了快一年半了,我那时候也建立了自己的朋友圈子,叫我做场的场子也多起来了,而且我也开始知道包装自己和选自己合适的歌了,在淡水那个不大的地方我又一次有了自己的名气。有时候一个晚上要跑3.4个场,累得说话都不想说,可还要去面对那些无聊的应酬,每当这个时候小红总是陪在我旁边心疼的为我端茶递水,有时候甚至要挡酒。其实我看在眼里也急在心里,不知不觉我埋藏在内心深处的那种桀骜和清高慢慢的又露出了头,慢慢的有些不必要的应酬就开始推了,发展到最后干脆下班就关掉扩机直接回家,人家有什么事都得跑到家里才找得我。小红开始还劝我不要得罪人,后来看我态度坚决她也就不说了,只是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用她那温暖的小手替我把头发扎成一条条的小辫,又解开给我梳得直直的。我经常就在她轻轻的动作中睡去,而这也成了她最后生命中最喜欢做的一件事!
由于我那段时间心情的郁闷,每天除了演出就是懒懒的在家听歌睡觉,在一个下午,小红主动提议要拉我去海边游泳。如果我坚持不去的话我想以后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可那天我被灿烂的阳光所感染就答应了她。来到海边的我们忘记了连日来的不快,玩的很开心,她也被我的好心情打动,抱着个救生圈也跟我下水了。我们手牵着手,慢慢游着越游越远(其实离岸才100来米),清澈的海水根本没显示后面的天气竟然变得如此恐怖!就在我们在水里一边嬉戏一边畅谈我们的未来的时候,海面突然刮起一阵大风,我意识到不好,赶紧往回游。可海边的天气说变就变啊,风刮起来后浪也大了,海水马上变得昏黄一片,浪一个高过一个,本来应该可以把我们推到岸边的浪现在变成一只把我们拉回海里的大手,我拼命的向前游可比不过浪把我们拖回去的速度,我开始慌了起来,小红一边安慰我叫我别急,一边要把她的救生圈拿下来,我喝住了她“我会游啊,你自己拿着”!她的表情异常的平静,反而不顾自己呛了几口来推我往前游,就在我们推来推去的时候,一个突然的大浪打过来把我们打开了,我沉入了海底,在挣扎了一番浮起来后马上又被打了下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头脑麻木了,渐渐失去了知觉。清醒过来的时候我是躺在岸边上一个渔民的船帮上,3个黑黑瘦瘦的男人在使劲拍着我的后背,我的肚子因为喝了太多的海水鼓鼓的,不停的吐着那咸咸的液体。到我意识稍微清楚的时候,我才环顾四周却没发现小红的身影,我疯了似的冲向海边,可被那几个健壮憨厚的渔民死死的拖住按在了沙滩上,直到我心力憔悴的昏睡到了风平浪静的时候,他们才拖着船下了水帮我去找小红,我在那不足3公里的海岸线上来回的奔跑,呼喊着小红的名字,可直到3天以后小红依然音信全无。
那天是94年的10月13号,我生命中一个黑暗的日子!
失去小红的日子使我的世界一下子暗了下来,而且连她的尸体至今都无法找到更使我的内心蒙上了一层阴影。我又回到了以前那样每天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每天把自己灌得烂醉。只有喝醉了就可以不去想她,但酒醒后伴随而来的又是莫名巨大的悲痛,我在台上演出不敢唱那些深情款款的歌,我怕自己会唱不下去,会哭起来!更多的时候我选择了唱摇滚,黑豹,唐朝,BEYOND,都成了我的最爱。我在台上疯狂的发泄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嗓子蹂躏到了小结的地步,迫不得已我回了老家住进了医院开刀手术。95年的5月10号,手术顺利完成,在医院休息了10天后我回家静养了!不能说话,不能喝酒,我在痛苦的熬着,直到有一天,老妈对我说:你如果难受就出去走走啊!想想也是,回来也没看看家乡的变化出去走走也好。来到曾经熟悉的街上,变化也是真的大,不知不觉来到了我的第一个场------蔡哥开的歌舞厅,现在改成了一家保龄球馆,正当我为从前的日子唏嘘的时候,从路旁的小店里飘出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无情的雨,轻轻把我打醒。。。”。
是“齐秦”,还是我当年的齐秦!
买了张碟,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听了起来,还是那么干净的声音,还是那么浪漫随意的曲风,少了好多浮躁和叛逆!听着听着我突然泪流满面了,继而痛哭失声了,我任由眼泪在脸上身上横流,放肆的哭着,也不顾医生的叮嘱放肆的喊着,情绪一下被放纵到了极点,许久才在家人的劝慰下慢慢的平静了下来,我给他们讲了他们一直想知道的小红的故事,也谈到了这个改变我一生的人--------齐秦!因为齐秦我的人生道路改变了方向,因为齐秦我踏上了舞台,也因为齐秦我的最爱出现在了我的花样年华,更因为齐秦我至今还在舞台上执着的追求。我的喜怒哀乐全被他的音乐掌握,甚至我的衣着都随着他变化,他剪了我就也剪了我心爱的长发,他剔短我现在更剔光了,我说过他什么时候再留起长发,我就不留光头!在99年11月13号我终于亲眼目睹了他在长沙的演唱会,遗憾的是没能和他亲密接触!现在大家知道我为什么要自称“超级齐迷”了吧,我想也不应该会有朋友来和我争这个名字,因为在天堂的小红也同样爱屋及乌的喜欢齐秦!为了她我写了这篇文字,用来当做永远的纪念!
每当我牵着我的狼狗“小黑”走在街上的时候,只要吹过一阵微风轻拂我的脸的时候,我就知道是小红在看着我,她也想我了!
我更加想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