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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风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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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之精神

自由之思想
巴尔博、阿根廷总统、巴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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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神——巴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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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九段的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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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思想

北岛:听风楼记

北岛:听风楼记-—怀念冯亦代伯伯  

● 北岛  
  
    一
     
    1976年10月上旬某个晚上,约摸十点多钟,我出家门,下楼,行百余步,到一号楼上二层左拐,敲响121室。冯伯伯先探出头来,再退身开门,原来正光着膀子。他挥挥手中的毛巾,说:“来。”于是我尾随他到厨房。他背对我,用毛巾在脸盆汲水,擦拭上身。那时北京绝大多数人家都没有条件洗澡。冯伯伯那年63岁,已发福,背部赘肉下垂,但还算壮实。他对拉着毛巾搓背,留下红印。正当他洗得酣畅,我突然说:“四人帮被抓起来了。”只见他身体僵住,背部一阵抽动。他慢慢转过身来,紧紧盯着我,问:“真的?”我点点头。“什么时候?”“就前两天。”他相信了我的话,把毛巾扔进脸盆,和我一起来到客厅。我们话不多,语言似乎变得并不重要。他若有所思,嘴张开,但并非笑容。
    当我听到冯伯伯去世的消息,最初的反应是麻木的,像一个被冻僵了的人在记忆的火边慢慢缓过来;我首先想起的,就是三十年前这一幕,清晰可辨,似乎只要我再敲那扇门,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
    我和冯伯伯住在同一个民主党派的宿舍大院——三不老胡同1号,那曾是郑和的宅邸。后来不知怎地,在囫囵吞枣的北京话中,“三宝老爷”演变成了“三不老”。我们院的变迁,就如同中国现代史的一个旋转舞台,让人眼晕:刚搬进去时还有假山,后来拆走推平了,建小高炉炼钢铁,盖食堂吃大锅饭;到了文革,挖地三尺,成了防空洞;改革开放又填实,立起新楼。
    我和冯伯伯应该是73年以后认识的,即他随下放大军回到北京不久。我那时跟着收音机学英语,通过我父亲介绍,结识了这位翻译界的老前辈。那时都没有电话。一个匮乏时代的好处是,人与人交往很简单——敲门应声,无繁文缛节。再说民主党派全歇菜了,翻译刊物也关张了,冯伯伯成了大闲人,百无一用;他为人又随和,喜欢跟年轻人交往。于是我利用时代优势,闯进冯伯伯的生活。
    要说这“听风楼”,不高,仅丈余;不大,一室一厅而已。我从未入室,熟悉的只是那厅,会客、读书、写字、用餐、养花等多功能兼备。一进门,我就近坐在门旁小沙发上。一个小书架横在那里,为了把空间隔开,也给窥视者带来视觉障碍。冯伯伯往往坐对面的小沙发,即主人的位置。此房坐南朝北把着楼角,想必冬天西北风肆虐,鬼哭狼嚎一般,故得名“听风楼”。若引申,恐怕还有另一层含义:听人世间那凶险莫测的狂风。
    冯伯伯学的是工商管理,即现在最时髦的MBA。他在上海沪江大学上二年级时结识郑安娜。当时英文剧社正上演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他一眼就看中了台上的郑安娜。他们于1938年成婚。他说:“和一个英文天才结婚,不搞翻译才怪。”
    待我见到郑妈妈时,她已是个和蔼可亲的小老太太了。每次几乎都是她来开门,向客厅里的冯伯伯通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她总是系围裙戴袖套,忙忙碌碌,好像有干不完的家务事。她从老花镜上边看人,用老花镜外加放大镜看书看世界。她在干校患急性青光眼,未能得到及时治疗,结果一只眼瞎了,另一只眼也剩下微弱视力。我一直管她叫“冯妈妈”。她轻声细语,为人爽快;偶尔也抱怨,但止于一声叹息。她是由宋庆龄推荐给周恩来的,在全国总工会当翻译。她就像本活字典一样,冯伯伯在翻译中遇到疑难总是问她。
    记得我当时试着翻译毛姆的《人性枷锁》的第一章。有个英文词egg-top,指的是英国人吃煮鸡蛋时敲开外壳挖下顶端的那部分。我译成“鸡蛋头”,又觉得莫名其妙,于是找冯伯伯商量,他也觉得莫名其妙。他说,饮食文化中很多地方是不可译的。我们讨论一番,还是保留了莫名其妙的“鸡蛋头”。
    说实话,我用这么简单的问题去纠缠一个老翻译家,纯粹是找借口。他们家最吸引我的是文革中幸存下来的书,特别是外国文学作品。那些书名我都忘了,只记得有一本冯伯伯译的海明威的《第五纵队》,再现了海明威那电报式的文体,无疑是中国现代翻译的经典之作。他自己也对《第五纵队》的翻译最满意。在一次访谈中,他说:“ 你想一次翻译成功不行,总是改了又改,出了书,再版时还要改,我译的海明威的戏剧《第五纵队》,我推倒重来了五、六次,现在还得修改,但现在我已没力气改了。因此,我曾苦恼、气馁,想改行,可翻译是我的爱好……”
    冯伯伯是个温和的人,总是笑眯眯地叼着烟斗,脸上老年斑似乎在强调着与岁月的妥协。我那时年轻气盛,口无遮拦,而他正从反右和文革的惊吓中韬光养晦,却宽厚地接纳了我的异端邪说,听着,但很少介入我的话题。
    正是我把四人帮倒台的消息带到听风楼,我们的关系发生了改变,我不再是个用“鸡蛋头”纠缠他的文学青年了,我们成了“同谋”——由于分享了一个秘密,而这秘密将分别改变我们的生活。那一夜,我估摸冯伯伯彻夜难眠,为了不惊动冯妈妈,他独自在黑暗中坐了很久。风云变幻,大半辈子坎坷都历历在目。他本来盘算着“夹起尾巴做人”,混在社会闲杂人员中了此残生。
     
    二
     
    偶尔读到冯伯伯的一篇短文《向日葵》,让我感动,无疑对解读他的内心世界是重要的。这篇短文是由于凡高那幅《向日葵》拍卖中被私人据为己有引发的感叹,由此联想到很多年前在上海买下的一张复制品。
    他写道:“十年动乱中,我被谪放到南荒的劳改农场,每天做着我力所不及的劳役,心情惨淡得自己也害怕。有天我推着粪车,走过一家农民的茅屋,从篱笆里探出头来的是几朵嫩黄的向日葵,衬托在一抹碧蓝的天色里。我突然想起了上海寓所那面墨绿色墙上挂着的梵高《向日葵》。我忆起那时家庭的欢欣,三岁的女儿在学着大人腔说话,接着她也发觉自己学得不像,便嘻嘻笑了起来,爬上桌子指着我在念的书,说等我大了,我也要念这个。而现在眼前只有几朵向日葵招呼着我,我的心不住沉落又飘浮,没个去处。以后每天拾粪,即使要多走不少路,也宁愿到这处来兜个圈。我只是想看一眼那几朵慢慢变成灰黄色的向日葵,重温一些旧时的欢乐,一直到有一天农民把熟透了的果实收藏了进去。我记得那一天我走过这家农家时,篱笆里孩子们正在争夺丰收的果实,一片笑声里夹着尖叫;我也想到了我远在北国的女儿,她现在如果就夹杂在这群孩子的喧哗中,该多幸福!但如果她看见自己的父亲,衣衫褴褛,推着沉重的粪车,她又作何感想?我噙着眼里的泪水往回走。我又想起了梵高那幅《向日葵》,他在画这画时,心头也许远比我尝到人世更大的孤凄,要不他为什么画出行将衰败的花朵呢?但他也梦想欢欣,要不他又为什么要用这耀眼的黄色作底呢?”
    在我印象中,冯伯伯是个不善表达感情的人。没想到他在这篇短文中竟如此感伤,通过一幅画写尽人世的沧桑。一个记者前几年采访冯伯伯。据他记载,他最后问道:“你能简单地用几句话总结你的一生吗?”冯亦代沉沉地说:“用不了几句话,用一个字就够了——难。”末了,老人突然怆然泪下,不停地抽泣。
    我们不妨细读这篇段短文中的一段:“解放了,我到北京工作,这幅画却没有带来;总觉得这幅画面与当时四周的气氛不相合拍似的。因为解放了,周围已没有落寞之感,一切都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但是曾几何时,我又怀恋起这幅画来了。似乎人就像是这束向日葵,即使在落日的余晖里,都拼命要抓住这逐渐远去的夕阳。”这种内心的转折,反映了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复杂关系。
    冯亦代于1941年离开香港前往重庆,临行前曾受乔冠华嘱托。到重庆后,他对左翼戏剧影业帮助很大,并资助那些进步的文化人士。到了迟暮之年,记者在采访中问及那些往事。“有些事到死也不能讲。”他沉默了半天,又说:“我做的事都是党让我做的,一些党内的事是不可以公开的。做得不对是我能力有限,是我的责任,但是一开始都是党交给的工作。我只能讲到此为止。”黄宗英逗着问他:“总能透点风吧。”他断然地说:“连老婆也不能讲。”也许在今天的人们看来这种事是可笑的,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连国家档案局的资料都解密了,还能真有什么秘密可言?我想冯伯伯说的不是别的,而是他在青年时代对革命的承诺:士为知己者死。
    据冯伯伯的女儿冯陶回忆:“1949年解放以后,周恩来让胡乔木到南方去搜罗知识分子支持中央政府,爸爸和我们全家就到了北京。爸爸妈妈到了北京之后忙得不得了,根本见不着他们……那段时间应该是他们意气风发的时候,因为自己的理想实现了,他们希望建立这样的国家。后来爸爸调到了外文出版社,没过多久,就开始了反右运动,爸爸也是外文社第一个被打成右派的。”
    据说在北京市民盟的整风会上,大家都急着把帽子抛出去,免得自己倒霉。而这顶右派帽子怎么就偏偏落到他头上了?依我看,这无疑和冯伯伯的性格有关。首先人家让他提意见,他义不容辞;等轮到分配帽子时,他又不便推托,只好留给自己受用。这和他所说的“有些事到死也不能讲”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冯伯伯跟我父亲早在重庆就认识了,他们同在中央信托局,我父亲只是个小职员,而冯伯伯是中央信托局造币厂副厂长。那时的文艺界都管他叫“冯二哥”,但谁也闹不清这称号的出处。据说,他仗义疏财,“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凡是在餐馆请客都是他“埋单”。要说这也在情理之中,和众多穷文人在一起,谁让他是印钞票的呢?
    据说到了晚年,冯伯伯卧床不起,黄宗英向他通报刚收到的一笔稿费,冯伯伯问了问数目,然后用大拇指一比划,说:“请客。”
    文革中冯伯伯除了“美蒋特务”、“死不改悔的右派”等罪名外,还有一条是“二流堂黑干将”。关于“二流堂”,冯伯伯后来回忆道:“香港沦陷后,从香港撤退的大批进步文化人汇聚重庆。首先见到夏衍,他住黄角垭口朋友家里。不久夏衍夫人亦来。唐瑜便在山坡处另建一所三开间房子,人称‘二流堂’。重庆的文化人经常来这里喝茶、会友、商谈工作。”
    郭沫若戏称的“二流堂”,不过是个文人相聚的沙龙而已。同是天涯沦落人,杯光斛错,一时多少豪情!但只要想想暗中那些“到死也不能讲”的事,为杯中酒留下多少阴影。既然堂中无大哥,这仗义疏财的“冯二哥”自然成了头头,再加上“到死也不能讲”的事,赶上文革,可如何是好?他必然要经历革命逻辑及其所有悖论的考验。他回忆道:“文革时我最初也想不通。一周之间,牙齿全部动摇,就医结果,十天之内,拔尽了上下牙齿,成为‘无齿’之徒。”
    一个人首先要看他是怎么起步的,这几乎决定了他的一生。冯伯伯当年也是个文学青年,居然也写过新诗。说起文学生涯的开端,他总是提到戴望舒。1938年2月,他在香港《星岛日报》编辑部认识戴望舒。戴望舒对他说:“你的稿子我都看过了。你的散文还可以,译文也可以,你该把海明威的那篇小说译完,不过你写的诗大部分是模仿的,没有新意,不是从古典作品里来的,便是从外国来的,也有从我这儿来的。我说句直率的话,你成不了诗人。但是你的散文倒有些诗意。”
     
    三
     
    七十年代末,听风楼终于装上了电话,那是个现代化的信号,忙的信号,开放与拒绝的信号。冯伯伯从此成了大忙人,社会活动越来越多。我再按往日的习惯去敲门,往往扑空,只能跟冯妈妈拉拉家常。
    《世界文学》要复刊了,这就等于给一棵眼见着快蔫了的植物找到了花盆。冯伯伯喜形于色,郑重宣布《世界文学》请他翻译一篇毛姆的中篇小说,发在复刊号上。但毕竟手艺生疏了,得意之余又有点儿含糊。他最后想出个高招,请一帮文学青年前来助阵,也包括我。他向我们朗读刚译好的初稿,请大家逐字逐句发表意见,为了让译文更顺畅更口语化。一连好几个周末,我们聚在冯伯伯的狭小的客厅里,欢声笑语,好像过节一样。我们常为某个词争得脸红脖子粗,冯妈妈握着放大镜对准大词典,帮他锁定确切的含义。最后当然由冯伯伯拍板,只见他抽烟斗望着天花板,沉吟良久,最后说:“让我再想想。”
    像冯伯伯这样的大翻译家,居然在自己的领地如履薄冰。他常被一个词卡住而苦恼数日,最终顿悟有如天助一般,让他欣喜若狂。再看看如今那些批量生产的商业化文学翻译产品,就气不打一处来。
    而冯伯伯在百忙中并没忘掉我,他把我介绍给筹建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阎明复。我参加了翻译资格考试,居然考中了,但最终还是没调成。随后他又把我介绍到刚复刊的《新观察》杂志社,试用了一阵,我成了文艺组的编辑。
    1978年12月下旬某个下午,我匆匆赶到听风楼,冯伯伯刚好在家。我拿出即将问世的《今天》创刊号封面,问他“今天”这个词的英译。他两眼放光,猛嘬烟斗,一时看不清他的脸。他不同意我把“今天”译成TODAY,认为太一般。他找来英汉大词典,再和冯妈妈商量,建议我译成The Moment,意思是此刻、当今。我没想到冯伯伯比我们更有紧迫感,更注重历史的转折时刻。于是在《今天》创刊号封面上出现的是冯伯伯对时间的阐释:The Moment。
    我想起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默的诗句:“我受雇于一个伟大的记忆。”记忆有如迷宫,打开一道门就会出现另一道门。说实话,关于为《今天》命名的这一重要细节早让我忘掉了。有一天我在网上闲逛,偶然看到冯伯伯握烟斗的照片,触目惊心,让我联想到人生中的此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此刻,而这个此刻的门槛在不断移动。说到底,个人的此刻也许微不足道,但在某一点上,若与历史契机接通,就像短路一样闪出火花。我昨天去超市买菜,把车停好,脚落在地上,然后一步一步走动,突然想到27年前的这一幕:the moment。是啊,我多想看清冯伯伯那沉在烟雾中的表情。
    恰好就在此刻,冯伯伯和他的朋友们正筹划另一份杂志《读书》。这份杂志对今后几十年中国文化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应该怎么说都不过分。尽管《读书》和《今天》走过的道路不同,但它们却来自同一历史转折点。
    回想八十年代,真可谓轰轰烈烈,就像灯火辉煌的列车在夜里一闪而过,给乘客留下的是若有所失的晕眩感。八十年代初,我成家了,搬离三不老大院。此后和冯伯伯的见面机会越来越少,却总是把他卷进各种旋涡中。大概正是那个夜晚的同谋关系,他没说过不,事后也从不抱怨。1979年10月的《新观察》,发表了冯伯伯为“星星画展事件”写的文章,慷慨陈词,伸张正义。在1989年早春的风雨飘摇中,我为要事赶到冯伯伯家。记得他表情严肃,非但没有拒绝我的请求,而且说:“做得好。”我骄傲地抬起头,与他对视。他点点头,笑了。
     
    四
     
    去国多年,常从我父亲那儿得到冯伯伯的消息。1993年得知冯妈妈过世的消息,我很难过,同时也为冯伯伯的孤单而担忧,后来听说他和黄宗英结为伴侣,转忧为喜。96年春天,我和父亲通电话时,他叮嘱我一定给冯伯伯打个电话,说他中风后刚恢复,想跟我说说话。拨通号码,听见冯伯伯的声音,吓了一跳。他声音苍老颤抖,断断续续。他问到我在海外的情况。我纵使有千般委屈,又能说什么呢?“挺好,”我呐呐地说。后来又给冯伯伯打过两三次电话,都说不了什么,只是问候。天各一方,境遇不同;再说时差拆解了此刻,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  
    2001年冬天,我因父亲病重回到北京。离开故乡13年,说实话,连家门都找不到了。我马上请保嘉帮我打听冯伯伯下落。她和黄宗英联系上了,说冯伯伯住在医院。那是个寒冷的早上,街头堆着积雪。由保嘉开车,先去小西天接上黄宗英阿姨。很多年前我就认识黄阿姨,当时我在北京处境不好,曾有心调到海口去,她正在那儿办公司。记得我们在她下榻的旅馆门外一直谈到深夜,她最后感叹道:“你的问题太复杂,而我无权无势,帮不了你这个忙。”二十多年过去了,黄阿姨身体远不及当年,腿脚不便。在我们护驾下,总算上了车,开到中日友好医院。
    所有病房首先让我想到的是冰窖,连护士的动作都变得迟缓,好像也准备一起进入冬眠。一见冯伯伯平躺着的姿势,心就往下一沉,那是任人摆布的姿势。听说他已中风七次,这是第八次。是什么力量使他出生入死而无所畏惧?黄阿姨抚摸着冯伯伯的额头,亲昵地呼唤:“二哥,我来了。”冯伯伯慢吞吞睁开眼,目光痴呆,渐渐有了一点儿生气,好像从寒冬中苏醒。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我,先是一愣。我俯向床头,叫了声“冯伯伯”。他突然像孩子一样大哭起来,这下把我吓坏了,生怕再引起中风,慌忙退出他的视野。周围的人纷纷劝慰他,而他嚎哭不止,撕心裂肺。他从床单下露出来的赤脚,那么孤立无援。
    我们在病房总共呆了十分钟,就离开了。我知道这就是永别——今生今世。在门口,我最后回望了他一眼,默默为他祈祷。
    冯伯伯曾对黄阿姨说过:“我想修改我的遗嘱,加上:我将笑着迎接黑的美。”如此诗意的遗嘱,其实恰好说明他是一个绝望的浪漫主义者。而他对于黑的认识一直可以追溯到童年。他母亲在生下他一个多月后就患产褥热死去。他后来如是说:“有母亲的人是有福的,但有时他们并不稀罕,视为应得;可是作为一个从小死去母亲的人来说,母爱对他是多么宝贵的东西。他盼望有母爱,他却得不到;他的幼小心灵,从小便命定是苦楚的。”
     
    五
     
    说实话,得知冯伯伯的死讯并未特别悲伤。他生活过,爱过,信仰过,失落过,写过,译过,干过几件大事。如此人生,足矣。我想起他那孤立无援的赤脚。它们是为了在大地上行走的,是通过行走来书写的,是通过书写来诉说的,是通过诉说来聆听的。是的,听大地风声。
    如果生死大限是可以跨越的话,我此刻又回到1976年10月的那个晚上。我怀着秘密,一个让我惊喜得快要爆炸的秘密,从家出来,在黑暗中(楼里的灯泡都坏了)下楼梯,沿着红砖路和黑黝黝的楼影向前。那夜无风,月光明晃晃的。我走到尽头,拾阶而上,在黑暗中敲向听风楼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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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饮酒记

<P>北岛:饮酒记 ● 北岛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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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夜深了,我关上灯,在噼啪作响的壁炉旁坐下,打开瓶红葡萄酒,品酒听风声看熊熊烈火。 这是我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酒文化因种族而异,一个中国隐士和一个法国贵族对酒的看法会完全不同。当酒溶入血液,阳光土壤果实统统转换成文化密码。比如,汉语中描述白酒的词,如“醇厚”、“绵”,根本甭想找到对应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两个美国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产酒区那帕品酒,他们透过阳光虔诚举杯,抿一口,摇唇鼓舌,吐掉,跟着吐出一大堆英文术语。我估摸这多半来自法文,在转换过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饮食习惯简化了。可译可不译,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关。一般来说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译,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两大类型:“酒神型”和“日神型”。汉文化本来算“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梦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着喝,喝死算。据说那时候灯油昂贵,黑灯瞎火,不喝酒干吗去?后来必然败给了一个比较清醒的国家———周。周公提出“制礼作乐”。一戒酒,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跟着变了。</P>
<P>&nbsp;&nbsp;&nbsp;&nbsp; &nbsp;我酒量不大,但贪杯,说起来这和早年的饥饿有关。三年困难时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铺买凉菜。食品短缺,酒铺改了规矩:卖一盘凉菜必须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岁。至今还记得那个位于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铺,门窗涂成浅蓝色,脏兮兮的,店里只有两张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柜又高又大,摆着几盘凉菜。我把一卷柔皱的纸币递上去,接过凉菜,倒进铝饭盒,再小心翼翼端着酒杯,站在门口看过往车辆。啤酒凉飕飕的,有一股霉味。回家路上我两腿发软,怎么也走不成直线。当时并没体会到酒的好处,以为那是免于饥饿的必要代价。 头一次喝醉是在文化**初。我和同学们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风处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罗衾不耐五更寒”。睡不着,大家围坐在月亮下,瑟瑟发抖。有人拿出两瓶劣等葡萄酒,转圈传递。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者的**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的猥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的目标而献身。</P>
<P>&nbsp;&nbsp;&nbsp;&nbsp; &nbsp;如果说沉醉是上天堂的话,烂醉就是下地狱。我烂醉的次数不多,原因是还没等到烂醉,我先睡着了。这恐怕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测地形,只要有床或沙发我就放心了。 八六年春我和邵飞去内蒙,朋友带我们到草原上做客。那里民风纯朴,惟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饮酒唱歌。轮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为止。蒙古包比较方便,往后一仰,就睡进大地的怀抱。醒了也赖在那儿装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实在,不会像美国**测试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发现他们唱歌方式特别,酒精随高频率振荡的声带挥发而去,不易醉。如法炮制,我们大唱**歌曲,驴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产队长给灌倒了。这在当地可算得奇耻大辱。第二天中午我们刚要出发,队长带来七八个壮小伙子,估摸是全队选拔来的。他们扛着好几箱白酒啤酒,连推带搡,把我们涌进一家小饭馆。我的几个朋友虽是汉人,但土生土长,这阵式见多了。杯盘狼藉方显英雄本色,双方磕平。队长只好作罢,挥挥手,带众人磕磕绊绊为我们送行。而我早就钻进吉普车,呈水平方向。 二 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作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旋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刑罚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八三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儿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饶,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的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九O年在挪威呆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像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用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啤酒和其他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哐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趁早买好酒,先在家把自己灌个半醉,再上街进酒吧,否则要想喝醉,非得破产不可。在挪威造私酒的特别多,在酒精**下,那些游击战士倒也没什么远大抱负———“但愿长醉不愿醒”。</P>
<P>&nbsp;&nbsp;&nbsp;&nbsp; &nbsp;我看过一部有关动物世界的电影。一群猩猩吃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果子,步履蹒跚,东倒西晃,最后全都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要说这就是我们文明的起源,基于一种因发酵而引起的化学反应,直到今天,仍在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梦想的方式。 三 我的老朋友力川住巴黎。所谓“老”,其实倒不在于相识的年头,更重要的是共饮的次数,每回来巴黎,都少不了到力川家喝酒。力川东北汉子,本是喝白干的,结果学法国文学学坏了,爱上了昂贵的红酒。他对酒具的重视显然是受法国文化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酒杯不仅认真洗过,还要用餐巾纸逐一擦干,不留一丁点儿水痕。红葡萄酒要提前半个小时开瓶,让它透气。他太太是杭州人,做得一手好菜。好友三五,对酒当歌,此乃人生之乐事也。喝法国红酒也有一种仪式: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好酒。酒过三巡,牛饮神聊,海阔天空。 我今天喝得猛,先飘飘然,转而头重脖子硬,眼前雾蒙蒙,再细看力川变成两个,想必是喝多了。力川的声音忽远忽近:“古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连连点头。人总是需要这么一种状态,从现实从人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酒醉只忽悠一阵。坐直了,别趴下,跟着众人傻笑。不久力川又变成一个。 我从北欧不断往南搬,像只候鸟,先荷兰、法国,然后越过大西洋奔美国,从中西部又搬到阳光明媚的加州,我逐渐摆脱了烈酒,爱上红酒。细想,这绝对和阳光有关。有阳光的地方,人变得温和,和红酒的性格一致。</P>
<P>&nbsp;&nbsp;&nbsp;&nbsp; &nbsp;我喝红酒的启蒙老师是克莱顿(Clayton),美国诗人、东密西根大学英语系创作课的教授。他喜欢烹饪,最拿手的是法国和意大利菜。我住在安纳堡(Ann Arbor)时是他家的座上客。佳肴当然得佐以美酒。他边喝边告诉我一些产地年份之类的基本知识,至于品味则不可言传,非得靠自学。喝得天昏地暗时,我会产生错觉,他家那长长的餐桌是流水线,克莱顿一瓶一瓶开下去,空瓶子在桌的尽头消失。墙上的那些墨西哥面具全都活了,狞厉而贪婪地盯着我们…… 他家地下室虽有酒窖,但喝得太快,数目总也上不去,有时只剩下百十来瓶。于是他开车到处去买酒,把我也叫上。我们常去的是另一个小城的酒店“皇家橡木”(Royal Oak),得开一个多钟头。老板摩洛哥人,小个儿,眼睛贼亮。我们一般中午到,他备上小吃,再开上几瓶红酒,连吃带喝。他进的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法国酒。买酒的确是一种发现,有的价格不贵,但很棒。克莱顿兴致所至,不顾他太太卡柔的反对,一口气买下四五箱。我也跟着凑热闹买一箱,本打算存放在克莱顿的酒窖里,想想不大放心,还是扛回自己的小窝。</P>
<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九六年五月我到台北开会。有天晚上,《杀夫》的作者李昂领我到一家酒店。店面不大,顾客多是律师医生名画家,三五成群,围坐在空木箱上,开怀畅饮。空酒瓶排成队,一看都是极昂贵的法国名酒。在台湾喝红酒成了新时尚,好歹比餐桌上灌XO强多了。饮酒居然也和强势文化有关,明码标价,趋之若鹜。其实法国红酒根本配不上中国菜,特别是川湘菜,味重,舌头一木,好酒坏酒没区别。 我忽悠一下打了个盹儿,赶紧正襟危坐,装没事人儿一样。时间不早了,由力川夫妇督阵,让一个半醉的朋友开车送我回家。巴黎街头冷清清的,偶尔有酒徒叫喊。我到家,磕磕绊绊上楼,掏出钥匙,却怎么也插不进锁里。我单眼吊线,双手合作,折腾了半天,才发现拿反了钥匙。卡嗒一声,门开了。 ( <A href="http://www.tecn.cn/" target=_blank>http://www.tecn.cn</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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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思想

北岛:赌博记

<P>北岛:赌博记 ● 北岛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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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今年圣诞节,全家去拉斯维加斯。开车先到洛杉矶过夜。翌日晨,上山滑雪。下午,翻过洛矶山,进入茫茫沙漠。日落夜深,十五号公路上,车灯连成一线,直奔赌城。今天是圣诞节。这些罪孽深重的人啊。 晚九点到拉斯维加斯。这建在人类弱点之上的城市,其辉煌,让你突然感到无力。据说张爱玲晚年曾动过念头,要搬到这儿来。我信。只要读读她的小说,很容易找到和这座城市的某种对应关系。进大门,声色犬马一齐奔来。得亏有定力,我随手喂了几收小钱,才杀开一条路。预订的房间客满。我们免费升级,升到二十七楼的豪华套房。晚饭后,妻女累了,要在卧室的旋水浴池里泡泡。我说去弄点儿零花钱,只一会儿。 我自幼好赌。父亲抽烟。我把烟盒拆开,叠成三角,勒边,向下微弓。孩子们凑在一起,先鉴定,牌子差或残破的,一律靠边站。煽三角要落点好,会用巧劲儿。我从小动作协调性差。纵身跃起,用尽吃奶的劲儿抡出,对方的纹丝不动。而人家肩膀一抖,我的三角就翻过来,归他所有。那赌博如原始交易,以物易物。我后来迷上弹球。孩子们撅著**,在五个小洞之间移动。我还是协调性的问题,球出手无力,没准头。高手架式就不同︰直腰,平端,单眼调线,一声脆响,我的心缩紧,球准又多了个麻坑。心狠手毒者,甚至用磁球石头球来击碎玻璃球。上中学,午休时弹球,我每次输掉一张做数学题的白纸。晚自习课,只好到处去借。困难时期,我家邻居采用粮食均分制,小京和他哥哥各分一千五百颗黄豆。哥俩弹球,小京技术差,每回输五颗。输到四十颗,快够他哥哥美餐一顿时,我们怂恿他一次赌四十再败,赌八十。不断翻倍,输到一千二百余颗,终于蒙上,他梁鱼翻身。 85年底到深圳开笔会,我头一次遭遇吃角子老虎机。没投几个就中了。铃响,叮叮当当掉出港币。同行们急红了眼,哄抢,纷纷去投。再开会,人手一个微型轮盘机。文学开始走下坡路。 86年春天,我从斯德哥尔摩乘船到赫尔辛基。轮船上到处是老虎机。我住二等舱,窗含阳光大海。我求胜心切。认准一困老虎机,先握手,再过招,可不到半个钟头,两百瑞典克郎,折合两百个肉包子,有去无回。取出晚饭钱,继续跟那吃人“老虎”算账。这回倒好,连骨头都没吐。甲板开始摇晃。我两腿发软,眼冒金花。回头是岸?突然想起还有出国兑换的三十美元。取来兑换再投︰眼睁睁,看它吞掉我最后一个攥出汗的克郎。趁没人,我狠狠揣它两脚。回舱房,窗黑,我吞下块硬币般的巧克力充饥,那是免费的。</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在英国北部住了一年,有时去伦敦。那些老虎机店响声震天,老远让你热血沸腾,好像那是全世界金钱的漏斗。里边东方面孔多,尽是中国饭馆的打工仔。老板大厨敢下赌海,他们只能拿零钱打打水漂。 英国人把老虎机叫作“独臂贼”(one-arm thief )。听这名字,必有杀人越货的真功夫。亏吃多了,我不敢恋战,一般在和别人约会前二十分钟去转一圈,尚有可能小赢,事关信用和友情,不得不急流勇退。和“独臂贼”搏斗,得小心里应外合。有一回,我没防身后,被双臂贼麻利地摸走了一百八十英镑。在英国认识郭氏兄弟。他俩原在国内某乐园,一个吹笙,一个吹锁呐。这两样凄厉的玩意儿,把婚丧嫁娶的复杂感情带到伦敦,可把自以为见过世面的英国人唬住了。郭氏兄弟靠街头表演为生,极受欢迎。赚的钱总得有个去处。哥俩都是赌徒。具专业知识有丰富经验持之以恒为之终身奋斗者,才能得此称号,绝非等闲之辈。 一晚,大郭在老虎机店输了百余镑。剩十便士,投,先吐两镑,再投,吐四镑、八镑。转身进赌场,在轮盘赌压红黑两色,到八十镑。于是上桌,势不可挡,到天亮赢到九千镑。说到此处,大郭目光炯炯,叹了口气,想必是转折点。早上在赌场用餐,叫出租车,先到朋友家,请他代寄两千镑回京,孝敬老母。再去电器店,买录象机,到家,洗了个热水澡,返回赌场。走背字,六千镑倒流回去。叫出租车,赶到朋友家,钱还没寄。鸣呼,两千镑没等老太太听个音,就烟消云散,当夜,九千镑全部奉还,又搭进四千镑。大郭的老婆是英国人,闹到赌场。老板无奈,只好取消了他的会员资格。 那是88年春节,我和郭氏兄弟在曼彻斯特表演,我念诗,没人在意。他们哥俩可把老华侨吹得热泪盈眶。会后,在唐人街找了家饭馆,点了几样经济实惠的小菜。酒足饭饱,大郭讲起这故事─他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说到结局,他并不服气,狠狠说︰“我他妈深知其中诀窍。只要再有一万镑,我准能捞回来。”我想这正是赌场老板乐得听见的。这种复仇心理,才是赌场致富的秘诀。 我后来去英国,打听郭氏兄弟的下落。据说还在街头表演。那凄历的中国民乐,必含有那一昼夜的悲欢,更加扑朔迷离。 说起中国人在海外赌博,那故事就多了。中国人好赌,我想这和我们民族的非理性倾向有关︰信命运不信鬼神。加上漂流在外,文化隔膜,语言不通,又不想跟自己过不去。怎么办?赌场起码人多,五湖四海,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没有语言与文化上的障碍,您只要一比划,谁都懂。再说赌博至少给人以希望,今儿输了还有明儿呢。撞上大运,那就是一辈子荣耀。 95年夏天,我从巴黎搭车去德国看朋友,认识了开车的小赵,一个纯朴小伙儿。他原在德国一所大学读书,觉得无聊,转到一家肉食公司的冷库打工。工资高,但德国人不乐意干,都包给第三世界的弟兄们。要说这活不难,一接提货单,立马穿棉袄进冷库,半扇猪,五只鸡,扛上就走。可千万别磨洋工,否则自己也给冻上了,得等到下班提货单才会被发现。下班没事,小赵跟著去了几趟赌场,把细节看在眼里,在冷库干活时暗自琢磨,终于悟出轮盘赌的关键所在。 我在德国那几天,他辞了冷库的差使,改去赌场上班。赌场比冷库温暖多了, 不必接触动物尸体,还有人侍候。他每天回来,神彩飞扬。数完马克,跟我们一起吃晚饭。他分析当天的案例,画出曲线,总结规律,除了个别误差,一切都在预料之中。眼见著人类赌博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来了。我劝他每次不要赢得太多,否则让赌场盯上,列入黑名单。 这担心是多余的。三个星期后小赵又回冷库干活,欠了一**债。 其实赌场是不怕你赢的。十年前在拉斯维加斯的一家赌场,有个老头拉联网老虎机,中了三十万美元的大奖。赌场的人过来祝贺他,给他开支票。老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要支票,要继续玩下去。三天后,他不仅把三十万全部输掉,还得到一张两万多美元的税单,只好回去变卖家产,对赌场这是最有效的广告,当时就见了报。 手气这玩意儿,像命运,的确难以捉摸,连开赌场的也不得不信。玩二十一点,庄家连输几把,马上换人,其实就是换手气。我相信人与人之间有一种场,相生相雇。若庄家是个悍妇,横眉立目,玩牌于凶猛的股掌之中,让你先凉了半截,哪敢有求胜之心?太老的男人则有成精的嫌疑,更令人生畏。有一回我在雷诺玩二十一点。正连连得手,庄家换人,换上个老头,连眉毛都白了。论岁数,他二十年前就该退休了,必是赌场的镇山之宝,他勉强站稳,哆哆嗦嗦地发牌。我二十点,他准二十一点。我逃得慢了一步,三下五除二,桌上所有赌客的钱被一扫而光。 欧洲的赌场,大体是节制的、半隐蔽的,甚至带贵族味道,拒绝解救平民心灵的苦闷。我92年冬天去法国南方,顺道去摩纳哥的蒙蒂卡罗,误入赌场。说误入,是指我高估了自己的实力。 我受到贵宾的礼遇,有点儿受宠若惊。有将军气派的守门人开门,有白发长者领路,有小姐标准的微笑。在登记处,我缴出护照和五十法郎,被记录在案。步入宫殿式大厅,绕著高大的柱子,寻寻觅觅,除了几张轮盘赌桌,根本没有老虎机。人不多,看来都是常客,衣著讲究,细声慢语。我凑到赌桌前,想小试身手。困面上标明︰最低筹码五百法郎。而我只带三百五,连个筹码都买不起。一妇人正下注,攥著三块一百万法郎的牌子,我微微出汗,退后几步,点烟。此刻摄像机大概正对准我,电脑迅速和国际**局或各国银行挂钩,查找这个中国大款的有关资料。 美国赌场的气派完全不同。头一次去大西洋城,吓了我一跳。那阵式,像个未来世界的祭坛︰上千困老虎机电闪雷鸣,众人被施了魔法,动作僵硬,两眼发直。那是场群众性的宗教活动。我们赌累了,出来透气。只见一个巨型管道,凌空从赌场伸到海边,把沙滩上的散兵游勇,包括我们,全部吸了回去。 此刻,当我从二十七楼降到大厅,正是受到那魔法的召唤。 先换二十美元的硬币,和“独臂贼”单练。天昏地暗,约百十回合,我明显不支。一时找不到兑换的小车,我干脆把钞标直接塞进老虎机,让它自动转换。天助自助者,我终于中了,铃声大作,老虎机呕吐不止,吐出四百个。我用目光邀请周围的人来分享这份喜悦。他们反应迟钝,视而不见,最多点头而已。这些人真没见过世面。 我把硬币装进小桶,刚要收摊,裸著长腿的女郎送酒来了。付了小费,又要一瓶。这回有酒壮胆,欲罢不能。夜深了,有人梦游,多是中国人,乡音漂来浮去,时近时远。再看大厅有雾,想想不对,怕是我有些恍惚。斜对面的一个美国女人中了,她得意地转过头来。我懂,赶紧挥手致意。 凌晨六点,我塞进最后一个硬币,穿过大厅,迷了路,问服务员,才找到电梯。叮当一声,门关上,电梯上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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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时东陆:巴黎火车站的情侣 ● 时东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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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今年我在法国的格勒诺布尔做短期工作,有机会去巴黎度周末。冬天的法国总是多云,天幕一片灰蒙蒙的像是初夜的迷障,但朦胧中的巴黎却别有一番浪漫。无论是塞纳河畔还是卢浮宫前你会看到双双情侣,与你擦肩而过,并给你留下一缕醉人的法国香水。法国人酷爱咖啡和酒吧,巴黎街头比比皆是。与法国人一起出去,动不动就会建议:去喝咖啡吧。然后便沿街而座,一聊个把钟头。法国的侍者大多男性,他们往往身着白衬衣,深色的坎肩,动作敏捷,礼貌大方。法国人见面总是以“你好”开头然后用“谢谢,再见”结尾,而且用正式的敬语。所以刚到法国,首先学会了这几句话,每天不知要用多少次。法国人爱喝用高温蒸气煮的咖啡,倒在小小的瓷杯里,再放上方糖和奶乳,闻起来一股咖啡的纯香。冬天的巴黎已经很冷了,那街边的座位已空荡无人,但咖啡屋内却总是满满地坐着巴黎人,或是朋友,或是情侣。他们品着咖啡,谈着自己的事,同时望着路上的行人和街景。我想世界上每个城市都有行人和街景,但巴黎的街景最为别致,巴黎的情侣最为浪漫。 两天的周末一晃而过,我几乎没有去那些著名的“景点”。我似乎更钟情于漫步巴黎街头,细细地体会这令人难以琢磨的法国情调。但我深知,如果不懂法语,不在法国人中生活,是不会真正懂得法国的。那些匆匆的旅游者们所感兴趣的不过是明信片上的法国。怪不得当他们从法国回来后抱怨:巴黎不过如此! 周一的清晨我到巴黎的里昂火车站搭乘去格勒诺布尔的TGV高速火车。里昂站是巴黎市的一个大站,四通八达,在此转车的巴黎人从RER郊区火车下来然后又急急地穿过甬道,登上其它车次的站台。我在十年前来欧洲就对这里的火车站充满好奇。欧洲人出门习惯乘火车,所以各国的火车相通而且车次极多非常方便,但由于文化的不同各国的车站建筑风格各异。在英国我曾看到巨大的拱型天蓬并在蓬顶雕刻了许多精彩的图案,火车进站时从车站入口缓缓驶入气派非凡给人一种欧洲特有的感觉。我也在莫斯科的基辅站看到过类似的顶棚,但当时到处坐着难民一样的候车人,那里的列车使我想起二战时满载士兵的军车。我总是认为火车站与飞机场的情景有着迥然不同的感觉。也许是由于火车产生的时代,它给人对旧时的遐想,尽管是极为现代的火车。火车站似乎停留着上世纪初时的情绪:纾缓,逸静,甚至伤感,缠绵。多少年前,欧洲的车站也许就是这样:那白雾一样的蒸气,怅然的气笛,车轮的金属声,还有那随车而去的别情。我总认为火车站是最有人情味的地方。 好在有朋友指路,我很快找到了去格勒诺布尔的火车。我在G站台登车,在6号车厢找到我的14号座位。这是一个紧挨车门临窗的位子。我可以透过车窗清楚地看到每一个上车的旅客。一位法国母亲来送她年轻的女儿和外孙,男孩大约不满周岁,在小车里躺着。母亲50多岁,但却能从她脸上看出她年轻时的美貌,她身材适中,穿着时髦的黑呢长裙,一直拖到地上,降红色的拉毛围巾长长地挂在脖子上。她俯身亲着孙子,轻柔的法文充满亲情。她抬头吻着女儿的脸颊,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湿润。女儿扯开双臂热烈地拥抱她,迟迟不愿放开。这怕是远行吧,她们如此动情。啊,火车站,这别情的地方! 在母亲与女儿的身后有几对情侣在依依惜别。他们拥抱着,亲吻着,有如置身无人之境。一对年轻的情侣靠在车窗外喃喃细语,姑娘留着美丽的长发在阳光下闪动着,她平滑的前额与高高的鼻梁连成近乎直线的钝角;鼻梁细而直并向两侧如峭壁一样纵然滑下,鼻尖跃然向前;鼻孔是椭圆型的,然后以内弯的曲线接入上唇立面的顶端;嘴的轮廓线条十分清晰,把肤色与双唇俨然分开。那配色的口红已被热吻吞噬,留下原初的粉红,渗出一丝法国人特有的**。她嘴角略向上弯曲,给人自然的笑意,即便是在伤感的时候。我想嘴的形状一定与语言相关,口和舌的几何结构也一定是由母语的自然发音而建立并优化的。我虽听不懂,也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但她口腔的形状和动感使法国人,尤其法国女人的情态表达得淋漓尽致。谁说眼睛才最能表达情感?我认为法国人最富表情的是嘴与唇,当然要配上充满浪漫情调的法语。 法国人的眼神像是镀了一层掩饰情感的屏障,他们的眼睛似乎永远聚焦在空间某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除此之外的任何地方他们都仅用余光。在街上你无论如何也无法与法国人的目光直接接触,除非你贸然向他们问路,这时他们才惊醒了一样把目光对准你。从他们的眼神中你可以体会到法国人特有的骄傲,深深的自尊和富有文化底蕴的情感和浪漫。 她的眼睛是灰兰色的,上面挂着长长的睫毛,但并未有任何修饰。这时那双眼睛的屏障已经全部打开,它们正脉脉含情地注视着情郎的双目而且一刻也不离开。那缠绵的情绪,那伤感的情怀透过这法国女郎的眼睛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我突然感到一种信运,这里昂火车站竟让我看到巴黎法国情人离别的一幕,尽管我的行为的确有些不礼貌。那双注满别情爱意,灰兰色的,法国女郎的眼睛至今留在我的印象中。我想一个艺术品之所以让人流连忘返,是因为它把人带入一种意境。而这种意境是我们在生命和生活中极少出现的。这种意境即便稍纵即逝也是值得珍惜,回味的。这时展现在我面前的就是一幅活的艺术精品,它的最可贵之处在于它是即时的。在我面前仅仅存在片刻。然而它的意义又在于发生在法国,在巴黎,在欧洲火车站。除此之外,在任何地方都不会有这种意境,这就是法国的意义。 听到有广播的声音,是悠然的法国男中音,大概在提醒旅客火车离开的时间,人们略微有些骚动。但窗外的情侣却无动于衷,这个时刻对于他们一定是冻结了。终于,那位男士伸手看表,女郎转身向身后望着什么,从而与他拉开一点距离。使我能看到她陡起的**和近乎艺术品的臀部,让人联想到卢浮宫的石雕。那两千年前的雕像如何与今天的法国女人如此相似?似乎现代人的乳房略微比石雕的更为丰满。为什么法国女人的这两个部位如此完美,好像是她们特有的权利。我失笑地暗暗自语:“若是把一般的东方女子都赋予法国女人的胸与臀,那么她们个个都成为**。”也许是上帝造人时先造的法国女人,然而在造东方人时却发现料已不足,在精打细琢之后构出人体,而只好在胸和臀部缺斤少两了。</P>
<P>&nbsp;&nbsp;&nbsp;&nbsp; &nbsp;我想艺术家在鉴定美人时一定先从脖子开始,它构架出美的基础。任何人,无论她的脸部有多美,如果没有美丽的脖子也绝不能称为美人。就像一束鲜花,必须插在精美的花瓶里。 她的双肩透着艺术品般的骨架,与她悠长的脖颈浑然一体地组成法国式的人体美与一种隐含的高傲。我好像此时才恍然意识到艺术与人体的内在关系,或许是艺术家遇见某个美人时感识到她具体的美而被其震撼了。为了永远留存这个具体的美,他用自己的才华把其抽象成普遍的美,并放在艺术馆里。所以原初的美就在人间,我那天偶然看到了这个法国美人,可遗憾我不是艺术家。不过能看到艺术品般的美人在叙述别情,我真感谢巴黎。 大概火车就要开了,情人相吻而行,慢慢移上车厢的步梯。他站在车门口,一手拉着门边的把手一手勾住情人的脖子,把半个身子探出车外。她忽然挣脱他的手臂,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跑去。我这时才看到不远处有个男子手握一束红玫瑰,女郎上前与他说些什么然后随手拉出一朵,男子向她微笑着似乎很情愿送她鲜花。她又说着什么,两臂在胸前挥舞着。他向她点着头,会意地笑着。她好像激动起来,竟然上前吻了他的两颊。举着红玫瑰,她清风一样的跑回车厢门口,把花献给自己的情郎。他显然是感动了,与那男子挥手致意。他礼貌地点头,用右手轻轻摇着花束,像是为她们祝福。我看看手表离开车仅有几分钟了,乘务员走到门口示意大家上车。这时我看到情侣的手仍然紧紧地拉着,谁也不想松开。男的一用劲,一下把姑娘拉上车。两人相拥而吻,好似忘了开车的时间。乘务员礼貌地提醒他们,并笑着与他们打趣。好像在说,下车吧姑娘,他很快就会回来的。但是她回过头,向乘务员用力摇着头,执意留在车上,我见她已是满眼泪花了。时间已到,乘务员摊开双手,为难地,却又是果断地关上车门。姑娘似乎有些诧异,却很快意识到自己还在车上。她起先有些慌张,但很快冷静下来,并幸福地笑起来。他们一起靠近窗口,向那位男子致意。我听懂了,他们在喊:谢谢你的玫瑰。男的还大声说:她说你很迷人!说完抱紧姑娘,装作怕她离开。 火车动了,缓缓地驶出站台。我侧身向窗外望去,列车带着送行者的目光,牵扯着车上人离去的别情毅然向格勒诺布尔方向驶去。TGV是直达快车,中途不停。这说明,那位姑娘要去格勒诺布尔,然后再乘晚车回巴黎。这趟车大约要行驶两个多小时。令我惊讶的是这对情侣竟然在我对面坐下,并向我友好地微笑。男的顺手把那支红玫瑰放在窗边的小桌上。那玫瑰斜躺着,就在我面前。玫瑰是紫红色的,饱满,诱人,象征着浪漫和爱情。他们拥抱在一起,静静地坐着,望着玫瑰。情侣,玫瑰,车窗,我被这眼前的图景所深深地感染了。车身轻轻地摇着,发出有节奏的声响。列车飞驰,两边闪过北部平原的法国村庄。一路上这对情侣却出奇的安静,几乎没有任何交谈。 我闭上眼睛,忽然感觉到这种法国式罗曼蒂克对于我来说是多么遥远。这种法国普通人的爱恋,美感,动态,风格,以及幽默永远是我可望而不及的。我陡然感到一种失落,从而对自己经历过的罗曼史产生了一种可笑的怀疑。 阳光透过车窗洒在玫瑰上。她斜靠在他的肩头甜甜地睡了。她似乎在微笑,法国式的微笑。</P>

[ 本帖最后由 力量与美 于 2008-2-4 12: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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