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载于《汽车之友》杂志今年12期的这两则丰田新车广告在读者中引起了轩然大波。为此,《汽车之友》杂志社1日在其网站向读者公开致歉,而丰田公司暂无动静,据称其高层也在为此事紧急磋商中。
在今年第12期、总第168期《汽车之友》杂志上,丰田汽车共刊登了三份汽车广告,分别为其三款新车“陆地巡洋舰”、“霸道”和“特锐”。其中两个遭质疑的广告分别位于8至9页和56至57页。在“霸道”车的广告页上,两只石狮蹲居路侧,其中一只挺身伸出右爪向“霸道”车作行礼状,该广告的文案为“霸道,你不得不尊敬”。
有读者认为,石狮在一定意义上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产物,蕴含着极其重要的象征意义。丰田公司选择这样的画面为其做广告,极不严肃。
在《汽车之友》的网站上,该杂志社公开发表了一封题为《就2003 年12期杂志丰田霸道广告向读者致歉》的致歉信。致歉信称,《汽车之友》杂志社全体同仁决心以此为鉴,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该杂志社编辑部祁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该广告会立即停止刊发,绝不会出现在以后的杂志上。”据她透露,除《汽车之友》外,还有多家汽车杂志和报刊刊登了该广告。
■西城区工商局目前已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目前工商行政部门已经对此事予以了强烈关注,但尚未就此作出结论。本周一上午,北京市工商局指示负责《汽车之友》杂志社所在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西城区工商局广告科,要求对有关《汽车之友》该广告的材料进行收集。目前有关材料已经提交到市工商局。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汽车之友》杂志社广告部负责人沈克。“我们也是在等待此事的结果。”他告诉记者,工商部门本周只是向企业了解了一些相关情况,并没有对此事定性。因此至于这个广告究竟是否违规他也不知道。但他表示,无论如何都会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工作。此外,鉴于该广告引发的强烈反响,杂志社已经决定停止该广告的刊登。由于当初与代理该广告的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并非仅刊登这一期,因此目前他们正积极与广告公司交涉。
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对此事的裁决还需要一个过程,可能不会像其他违规广告的认定那样迅速。这主要是多数违规广告往往是缺少审核批文或明显抵触相关法规,定性并不复杂,而此广告可能涉及的民族尊严问题虽然在广告法规中也有禁止,但存在一定的主观认定问题,通常需由省级工商部门才能加以认定。
■丰田昨天就“问题广告”正式道歉
面对丰田公司汽车“问题广告”,丰田方面昨天作出正式回应。丰田汽车公司中国事务所和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关部昨天晚上9点联合给记者发来声明表示,对近期两则广告在读者中引起的误解和不满情绪表示诚挚的歉意。
丰田方面称,“这两则广告均属纯粹的商品广告,毫无他意。目前,我公司正在和相关部门接洽,停止这两则广告的投放,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努力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最满意的商品和服务。希望能继续得到消费者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