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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狗,情感上不希望如此。
但理解灾区出如此下策也是无奈之举,没有其它可操作办法。
由此也可见,万物众生存在的价值都是为人服务的;
人杀人是合理的,有万般理由、借口、依据。
动物杀人、间接伤害人就不行了。
需要你了,为我服务、让我开心;
不需要你了,死去吧。
这就是人的逻辑。
想起鲁迅老先生总结的那两个字儿,真**的精辟。
如果救老太太的那两只狗及其它为主人看家护院、逗主人开心的狗都被扑杀,我为它们流泪、祈福,来生不要再为人服务了。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8-5-29 13:09 发表


也不尽然...野生动物伤人或猎杀人,致人死亡。立法上虽没有国家赔偿,但地区性自定的法规有赔偿。你奏看吧 ,人伤及立法保护的野生动物,人要负法律责任,立法保护的野生动物若伤及人,奏不用负法律责任。。奏这 ...
老填我是彻底服了U了~~~~你总能从另一角度、另一立场、有理有据、举一反三~~~~~~~~~~
野猪招谁惹谁了?地盘又是谁的?野猪多少又得由人来控制?人是上帝?
野猪只不过生儿育女混口草吃罢了。
岁数大了,能看开一点点儿事儿了,那就是世界上没有绝对对错,就看你站在哪个立场上了。
再展开一点儿,回忆从小受的教育,倒觉得如今少提的“阶级论”是无比现实正确的。
国际歌,写得真好。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8-5-29 21:56 发表



人类能繁衍至今,无非是与天斗,与地斗。远古的荒蛮时代,先民更是要与猛禽野兽斗。被驯服的,便成家禽家兽,未驯服的自是野禽野兽。人类的发展史,正如浪云所言及的,奏是进化论的实践。

当然人可以慈悲, ...
别说,还真希望全国都成为野猪繁殖基地,现在家养猪紧着养全国猪肉还不够吃,多贵啊~~~野猪肉不太好吃,但也是肉啊,而且比家猪贵,能拉动GDP~~~
前年深圳家庭暑期接待了一批山区的孩子,家长好心准备了一桌好菜,但山区的孩子吃了拉肚子,事后医生解释才知道,孩子山区家里基本上没肉吃,胃肠不适应肉,让人心酸。

至于进化论,我想浪云是想说适者生存吧,适是要适大自然,不是适人。

至于慈不慈悲,怎么慈悲,自在人心,不需要借口。
别别,别都杀,还是给子孙留着点儿~~~~~
而且杀时动静儿得弄大点儿,嗷嗷叫那种,惊天地泣鬼神、地动山摇的~~

[ 本帖最后由 jovizheng 于 2008-5-30 01:51 编辑 ]
转贴:
新闻媒体已经反复报道了《两只狗救了被埋196小时的王老太的故事》,人们在为被救的忘老太倍感幸运的同时,也被那两条与王老太素不相识却相陪相伴196个小时,并最终为老太的被救立下汗马功劳的两条黄狗所感动!然而,在人们庆幸和感动中,却被随后王老太及其家属的忘恩负义所震惊!  

   由于担心流浪狗会接触瘟疫传染源,灾区已经下令捕杀那些没有人认领的流浪狗。在王老太被救后,人们都被那两条通人心人性的黄狗所感动,并征求王老太及其家属的意见,希望她(他)们能认领这两只狗,以免被捕杀。但是对于这么两条救命恩狗,王老太不仅毫不领情,而是明确表示拒绝认领。特别是其女儿曾令华反复强调说:“母亲从来不养狗,也不曾带狗上山,所以她们不知道狗是哪里来的……”!  

  看罢此新闻,笔者为之震惊和恐怖!人性到了这等地步,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这是我刚看到的一篇文章实在是让我震惊收养2条狗能有多少成本?何况这可是2条救命的狗啊?究竟是人太虚伪?还是人不如狗?我该相信什么?相信电视宣传?大家都感谢?我看不懂了更深的是对人性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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