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辉煌年代 于 2008-11-6 14:54 发表 
填写完全置事实之外,无论是你是信媒体还是不相信,死者手中虽有刀具,但并没有威胁路人及赶到的十几个条子,这有路人为证,监控录相为证,条子执法时可以把拿着刀具的人想到最坏,但是不是可以事先对天鸣枪敬告呢?狠点 ... 先别急着指责,您自己看我有说这一句。
是否有选择用击伤来制止嫌疑人的暴力行为的可能?16楼回复帖中已经写明了,你应该看得懂吧?
人群密集区,不开枪警告,口头警告后,直接枪击,并无不妥。所谓的鸣枪警告也要看时机,人群密集区是断然不可随意鸣枪的,流弹会伤及无辜。这也是死者为何近距离产生弹道枪痕的原因,条子估计是不敢远距离开枪,也怕伤及无辜,但又达到必须及时制止的地步,采取了近距离。打两枪与打一枪毕竟是有区别的,产生的流弹的可能性,两枪大过一枪。近距离与远距离打枪产生的流弹的可能性也是有区别的。
另外,你我都不在现场,只能以媒体报道内容选择判断。媒体并不是全公正的,至少媒体借公器杀人也有存在。
以上个人观点。
最后,辉煌兄若有监控视频,请将其贴上来,一起研究探讨。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8-11-6 18:4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