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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死我 于 2005-12-28 15:07 发表
  出差时,在旅馆里看一档娱乐节目,其中有条娱乐新闻,看完了我的心里不是滋味。内容大致如此:“某新星在数千fans的狂热鼓噪下,在演唱会上倾情放歌,期间,四次走调,为此,她向歌迷们当场道歉。”

   ...
流行音乐嘛,先流行后音乐,时尙总是占先,能将流行与音乐做得灰常统一的,原本就不多。

酱子还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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