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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vizheng 于 2008-6-19 01:38 发表 
深圳一位老打工仔给家里寄钱,被某行工作人员错将10万打到别人的卡上,单据、物证俱在,但官司拖了快一年了。
银行的说法是:一直在说服那位“别人”退还,退了才可能再转给老打工仔~~~~
... 这完全是欺负人家老打工仔,错帐应该即时纠正,汇款人没有填错帐号户名就行。
至于那位“别人”是否退还,是银行与他之间的纠纷,不应该拖住汇款人。
不管银行是让当班员工赔偿也好或者银行挂账也好,都不应该把这笔错帐跟打工仔扯在一起。
银行还应该向人家赔礼道歉!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居然还“官司拖了快一年了”,什么世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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