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9日02:2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窦唯事件”发生以来,引起了媒体和演艺界的高度关注。昨天,受崔健本人委托,由乐评人江小鱼给媒体发来崔健关于窦唯事件的声明和看法。同时他呼吁新闻立法保护艺术家隐私。
在这份声明中,崔健首先声明:目前,媒体上关于我对窦唯事件的所有看法和行动都是谣传。对于以实际行动为窦唯做些什么,我曾经有过这样的念头:作为被媒体伤害的艺术家,窦唯通过个人的苦肉计,引发了我们对艺术家、公众和媒体之间关系的深切思考,我们应该呼吁新闻立法,新闻需要(也应该)保护艺术家的隐私。
崔健认为,窦唯事件究竟属不属于纵火?窦唯“纵火事件”是否属于民事纠纷?自有法律评判。他在艺术家和媒体之间的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采取了极端情绪化的行动固然不可取,但窦唯事件的积极之处至少是一次难能可贵的普法教育。窦唯以身“普法”,就是要告诉社会:希望社会、媒体,都能给艺术家以一个应有的隐私空间。事实上,窦唯并没有对任何人、任何机构造成实际威胁和损害。如果该“新京报”能及时、坦诚地与窦唯交流,也就不会发生“纵火事件”。
在这份声明的最后,崔健提出了一大堆的问号,他说:“媒体发布虚假新闻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对舆论监督的媒体是否也应该进行舆论监督?记者是否也应对他们所制造的虚假新闻造成的恶性影响承担责任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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