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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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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他们说,我原是一面锣。

你就是太爱矫情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5-26 11:26 发表


要的就是您承认这些,您承认了这些,也就否定了您转文中提到的下面这些。

没有一个民族的崛起会象中国民族这样具有文明的正义性与资本的正义性。中国民族没有文明历史的大血债,没有资本掠夺的大血债。

这 ...
我什么时候说这是我的文章了,既然是转的,我当然要保留原文。
我只是说写的有意思,供他家看看,你愿意的话,我给你出处,你和她抬杠去!
我的观点就是成王败寇,适者生存。生存有生存的道理,灭亡有灭亡的缘由。你想和我抬杠就拿我的话说,别那他的话和我嚼
该讲理时就讲理,不该讲理了,谁也管不着。
现在的例子就是朝鲜,我承认朝鲜对中国以及世界构成了威胁,但是假如站在朝鲜的立场,没有自己的核武器,说话的分量永远没人在意。
现在虽然没有了过去的属国进攻,但是现在的进出口贸易差异、外汇差价,实则就是国力较量的天平。而战争是对不平衡(平衡不等于平均)利益的洗牌。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5-26 10:19 发表


秦灭古蜀国,那是财务兼并吗?那是种族灭绝,文化灭绝、文明灭绝。您提财务兼并,或者说公司企业之间的兼并,对下岗人员至少还发放遣散费吧,介秦灭古蜀国,是直接把人拉过来剁头的
我就喜欢用财务兼并比较,有什么不妥。
种族灭绝怎么了,财务兼并照样也有股权的注销、新股权的工商更改登记。
是你非要把杀戮人命和企业兼并往一块联系的,我可没说兼并总会人命。
至于你说的遣散费:不就是留用与解职吗,这要看新股东对公司文化的把握了,如果他喜欢沿袭原有公司公司文化,对员工们可以留用或部分调整。
如果喜欢重新开始,完全可以大换血。
砍头,呵呵,不是所有的民族征服都是种族性的灭杀,发放遣散费那是因为它的上面还有公司法制约着,想不发也不行啊!假如没有公司法,老板会最大限度的节省成本。
秦灭古蜀国,是直接把人拉过来剁头的—— 没有法律的制约,早晚也会有另一个邦国的征杀,这部更说明了成王败寇的理论吗?!
原帖由 安静的夜夜夜夜 于 2009-5-26 11:55 发表

我什么时候说这是我的文章了,既然是转的,我当然要保留原文。
我只是说写的有意思,供他家看看,你愿意的话,我给你出处,你和她抬杠去!
我的观点就是成王败寇,适者生存。生存有生存的道理,灭亡有灭亡的缘由 ...
那上边我可写着“您转文”,没说是您写啊,您翻前帖去仔细看。您来啥气呢?我可从没说是您写啊,您来啥气呢?难不成您一楼的贴不是转的,是您写的?

我说这是御用文人或不明历史的人写的,也没错啊,我把历史都摊开了说了,至少是证明了该作者不明历史。您还来啥气?难不成一楼真是您写的?

现在把所有的东东,理一下。

第一个论点,您是正方,我是反方。

没有一个民族的崛起会象中国民族这样具有文明的正义性与资本的正义性。中国民族没有文明历史的大血债,没有资本掠夺的大血债。

红色标字中“中国民族没有文明历史的大血债,没有资本掠夺的大血债。”咱就一个历史例子就把这句话给驳倒了。好了第一个论点,可以结束了。第一个论点的结语,您应该不会反对,至少您前面有所承认,中国民族崛起存在文明的非正义与資本的非正义。

往下出现了第二个论点,“成王败寇与适者生存”。呵呵!您做为正方, 第二个论点恰恰又证明了第一个论点“没有一个民族的崛起会象中国民族这样具有文明的正义性与资本的正义性”是悖论。  第一个论点您先是肯定的,通过第二个论点得出了悖论。

好了,我已经证明第一论点错误,同时第二论点的出现,也证明了第一论点是 悖论。接下来,我们是否可就第二论点 “成王败寇与适者生存”展开讨论?主动权在您这里,我还是那话,表呕气~~我不同意您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填写 于 2009-5-26 14:13 编辑 ]

这篇文章多半是假冒日本人写的,里面值得商榷的地方太多,实难一一反驳,因为那样要反驳的太多了。
比如说精锐的将兵打不过Communistparty的小米加步枪就是异想天开,真把举起手来当纪录片看啊,日本在战败后能够飞速发展的主因恐怕也没几个人会认同中国主动放弃战争赔款。
即使真是日本人写的也无伤大雅,看看是嫁到日本的中国人多呢还是嫁到中国的日本人多就一目了然了。
最近几年中国新娘进入日本的势头迅猛,从2001年起每年都超过1万人。2001年为13936人;2002年为10750人;2003年为10240人;2004年为11915人;2005年为11644人;2006年为12131人。
她像是一條清澈蜿蜒的河 任性地流過我的一生  
輕輕的洗去我的深沉 靜靜地陪我度過多少黃昏

嘴是你的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5-26 13:06 发表



那上边我可写着“您转文”,没说是您写啊,您翻前帖去仔细看。您来啥气呢?我可从没说是您写啊,您来啥气呢?难不成您一楼的贴不是转的,是您写的?

我说这是御用文人或不明历史的人写的,也没错啊,我把历 ...
第一观点,不用再讨论,咱俩说的不是一回事,你说有血债,我说没血债,角度不同罢了。
分歧在于:我已经将中国大统,债务内部化,只是你一直谈的是民族侵略。不用再掰扯了,分歧很明确了
所以我也没有你所说前后悖论一说,请不要那我的手扇我的脸。
还有,我一直说是我转的文章,你也别拐弯骂人,这样很没劲。你愿意我可以落款写你的名字
至于“成王败寇、适者生存”,观点不是我发明的,但是我百分百的同意拥护。
你愿意反驳就写你的好了,谁也没剥夺你的话语权。您这么大的本事啥时也没放弃过自己抬杠权。
对你的一句个人评价,与以上论点无关:“好话不会好好说,满肚子的墨水不好好往外倒,非要泼到别人脸上”
岁数都不大,谦虚点,别老冲大瓣儿蒜,——我承认这句是言语的攻击
原帖由 安静的夜夜夜夜 于 2009-5-26 14:07 发表

第一观点,不用再讨论,咱俩说的不是一回事,你说有血债,我说没血债,角度不同罢了。
分歧在于:我已经将中国大统,债务内部化,只是你一直谈的是民族侵略。不用再掰扯了,分歧很明确了
所以我也没有你所说前后悖论一说,请不要那我的手扇我的脸。
还有,我一直说是我转的文章,你也别拐弯骂人,这样很没劲。你愿意我可以落款写你的名字
至于“成王败寇、适者生存”,观点不是我发明的,但是我百分百的同意拥护。
你愿意反驳就写你的好了,谁也没剥夺你的话语权。您这么大的本事啥时也没放弃过自己抬杠权。
对你的一句个人评价,与以上论点无关:“好话不会好好说,满肚子的墨水不好好往外倒,非要泼到别人脸上”
岁数都不大,谦虚点,别老冲大瓣儿蒜,——我承认这句是言语的攻击 ...
第一观点。有无血债,历史已有证明,您总不能违背历史吧?中国的扩张史,就是血债。历朝版图在那里摆着,攻伐与屠 杀也在史书中记载着。

至于第一观点的分歧,您认为您已经将中国大统,在这里我依然要提历史,您的大统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中国的版图,您去看蒙元时期的中国版图,我们现在所认识的大统一,古代中国史上空前的大统一,是在外来政权蒙古时期建立的,现在的中国疆域大致继承当时的疆域。蒙元是侵略,成吉思汗出生地在外蒙,政权也建立在外蒙,外蒙当时不属于中国(南宋)版图。蒙元屠 杀汉人过亿,无论怎样融合,都曾经背负血债,您的已经将中国大统一理论,逃不出侵略,逃不出血债。相似的中国(秦)灭古蜀国,也是血债,更严重的是债权人没了,被砍光了。

第一观点,您认为“无血债”,第二观点您认为“成王败寇、适者生存”,您忽略了您9楼中的一句话“从古至今谁不是抢来的”,这就是血债。在这两个观点讨论上,若您是反方,您就不会悖论。正因为您是正方,悖论是您自己给您自己建的,不是我给您扇的。

另,我还是那句话,心平气和讨论。您用不着呕气,我始终对您都没有攻击性语言。

你不让我统一,还指着鼻子问我为什么凭什么没血债。

你不统一自然就有血债,我统一来看,债就抵消了。除非你还想分立出去,自然又有债了。你非咬着这个干什么
你愿意是正方、反方都行。哪怕你自己站俩席,我都不和你抢
成王败寇、适者生存,听得懂就听,听不懂使劲琢磨去。

快过端午节了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5-26 14:50 发表


第一观点。有无血债,历史已有证明,您总不能违背历史吧?中国的扩张史,就是血债。历朝版图在那里摆着,攻伐与屠 杀也在史书中记载着。

至于第一观点的分歧,您认为您已经将中国大统,在这里我依然要提历史, ...
都快过节了,不矫情了。都是你说得对,行了吧!
谢谢了
歇歇,省省劲。有本事你把昆明演唱会上,小哥和盲女合唱的《谁》的录音棚版搞来
原帖由 安静的夜夜夜夜 于 2009-5-26 15:56 发表

都快过节了,不矫情了。都是你说得对,行了吧!
谢谢了
歇歇,省省劲。有本事你把昆明演唱会上,小哥和盲女合唱的《谁》的录音棚版搞来
自己不会买C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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