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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负债上星光大道不值得同情 zt [打印本页]

作者: zyh_1012    时间: 2010-2-26 09:11     标题: 负债上星光大道不值得同情 zt

<P><FONT color=blue size=4>(关东客)</FONT></P>
<P><FONT color=blue size=4>&nbsp; </FONT></P>
<P><FONT color=blue size=4>&nbsp; 负债上星光大道是一个杯具 </FONT></P>
<P><FONT color=blue size=4></FONT>&nbsp;</P>
<P><FONT color=blue size=4>凭着一副好嗓子和几首原汁原味的陕北民歌表演,23岁陕北姑娘崔苗四进央视选秀节目“星光大道”,并连续蝉联周赛冠军、月赛冠军。但在掌声和鲜花背后,崔苗个人负债40多万元,其余80万元都来自榆林各级政府和私人的赞助以及无偿支持。</FONT></P>
<P><FONT color=blue size=4>&nbsp;&nbsp;&nbsp; (华商报1月26日) 上星光大道可能不需要一个姓“毕”的姥爷,但是花钱是肯定的。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钱花多花少的问题。对于不差钱的人们来说,到星光大道上走一遭那是潇洒走一回;可对于崔苗这样的群体来说,负债40万上星光大道则显得有些不值得。 登上星光大道的舞台,在全国人民面前露一回脸,对于谁来说,这都是一个美好的事情。可如果为了上星光大道砸锅卖铁,连日子都不过了,则有点过犹不及。实现梦想很重要,可养家糊口更重要。 虽然“毕姥爷”一直说星光大道是“老百姓的舞台”,可星光大道却不是一个公益的舞台。不要忘了,这是一档娱乐节目,它也需要广告商的支持,也需要收视率。正因如此,才有了所谓的亲友团、粉丝团等环节的设置。虽然星光大道没有让崔苗去借债,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星光大道是一个隐形杀手。 周赛、月赛、年度总决赛,参加星光大道到底要花多少钱?估计只有那些选手自己清楚。为了能够在PK中胜出,请专业团队包装,请专业老师指教;为了能增加自己的人气,为自己拉票,亲朋好友自然是多多益善。所谓星光大道,现在实际上已经异化成一个烧钱的舞台。 负债上星光大道,这是一个杯具。这固然有当地政府赞助,希望藉崔苗宣传当地形象的因素在里边,当对于崔苗来说,何尝又不是希望借星光大道这个舞台进军歌坛或者演艺圈呢?崔苗在星光大道上的坚持值得赞赏,但负债之举却令人难以赞同。 这是一个泛娱乐化的时代,崔苗不过是那些希望通过选秀一夜成名的众多选手中的一员。只不过与别人不同的是,人家“不差钱”,而她“就差钱”。崔苗可以带给星光大道惊喜,可星光大道却不能给崔苗一个成为明星的许诺。</FONT></P>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10-2-26 09:13

不得不说,举办选秀比赛是各大电视台吸金的一种常用手段
作者: 锣声若响    时间: 2010-2-26 09:16

周瑜VS黄盖~~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10-2-26 09:21

是啊,各大电视台就利用人们想一夜成名暴富的心理大做文章,于是就发生了这种事情
作者: ~~windflower~~    时间: 2010-2-26 10:27

<P>1.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P>
<P>&nbsp;2. 上当受骗心甘情愿。 </P>
<P>3.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P>
<P>4.刘姥姥进大观园。 </P>
<P>5.林冲上梁山。 </P>
<P>6.诸葛亮哭周瑜。 </P>
<P>7.&nbsp;&nbsp; ................ </P>
<P>&nbsp;</P>
<P><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chyichin.net/images/smilies/default/47_47.gif" smilieid="8">&nbsp;</P>
<P>&nbsp;</P>
<P>&nbsp;</P>
作者: 锣声若响    时间: 2010-2-26 12:03

老师就是老师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10-2-26 12:46

成了冠军什么都OK了
作者: 锣声若响    时间: 2010-2-26 13:11

一将功成,万骨皆枯。
作者: 水岸上的过客    时间: 2010-2-26 13:31

冠军只有一个,可是太多的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作者: 蓝雨宝贝    时间: 2010-2-27 13:39

<P>
原帖由 <I>锣声若响</I> 于 2010-2-26 09:16 发表 <A href="http://bbs.chyichin.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209556&amp;ptid=54614"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chyichin.net/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周瑜VS黄盖~~
</P>
<P>同意!</P>
作者: hdlzdaqq    时间: 2010-2-2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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