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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热情,被生活冷却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萤火虫    时间: 2009-7-1 10:00     标题: 热情,被生活冷却了?

昨天去看DESPARADO的博客,发现2009年没写任何东西,被俺批评了。其实俺的博客也好几个月没更新了。热情哪儿去了?

不过俺却还有读别人博客的热情啊!俺常常去读的主要是‘IT界的好写手’萨苏先生的博客。看看他每天更新的颇有内容的博文,很感慨他生活的热情之高,有常吃高丽参之嫌。给坛友推荐如下:http://blog.sina.com.cn/sasu

发现论坛日渐冷清,也许是因为经济危机影响了大家的情绪。但是数量最多的30、40岁的齐迷们纷纷结婚生子过上平常日子被乏味疲惫的生活冷却了热情,应当也是个很大的因素。

又曾有坛友认为论坛内应该只发跟小哥有关的帖子。俺不赞同。论坛是大家的,大家因为喜欢小哥走到了一起。可是大家都真的出口小哥闭口齐秦,岂不如同DING同学的画布上面只涂抹一种颜色?如果热爱生活,你的生活里就不会只有小哥,何不说说其他的有趣的事情和大家分享?

自己的观点自己喜欢,不怕拍砖。
作者: 蓝色蔷薇    时间: 2009-7-1 11:19

冷的都没人来拍了
作者: 锣声若响    时间: 2009-7-1 11:45

我来。。拍!!
作者: 京A32777    时间: 2009-7-1 12:45

热情永远不会被埋没,大家的兴奋点不同吧? 我喜欢的东西比较多,精力早分散了。

有孩子的兴趣、热情几乎都在孩子身上吧?
没孩子的热情都在对象身上吧?
没对象的热情都在事业上吧?
作者: 白猫    时间: 2009-7-1 13:00

支持。。。。。。。。。。。。。。。。。萤火虫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9-7-1 14:10

梦想,被现实击碎着。
作者: ~~windflower~~    时间: 2009-7-1 14:39

虽然,大部分热情被生活冷却了,
但是,对小哥的热情尚存。
作者: tsaych    时间: 2009-7-1 22:41

最討厭的就是來這裡泡完妞,把妞娶回家后,妞不見了,連自己也消失了!
作者: 酒心妹妹    时间: 2009-7-1 23:19


作者: Desperado    时间: 2009-7-2 11:04

原帖由 萤火虫 于 2009-7-1 10:00 发表
昨天去看DESPARADO的博客,发现2009年没写任何东西,被俺批评了。其实俺的博客也好几个月没更新了。热情哪儿去了?

不过俺却还有读别人博客的热情啊!俺常常去读的主要是‘IT界的好写手’萨苏先生的博客。看看他每 ...
我们可以假象下:
如果,齐秦出道时,就有了发达的网络,我们对他的感情可以洗水长流,应该不会有抛物线般的现状;但当时不具备条件。
而网络有了,齐秦全集有了,论坛有了,也就是在1999年和2000年开始,我们突然有了这样一个好的平台,一下子把沉寂多年情感爆发出来,关于齐秦,我们似乎有了说不完的话,讲不完的事;这种激 情是在十多年积压后的迸发!
当然,这个高 潮来的快,去的也快,再加上诸多因素,比如齐秦没有新东西,老齐迷们在婚育后淡出,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也是情理之中。
但我们还是在坚持关注齐秦、论坛、朋友,这是最重要的!

[ 本帖最后由 Desperado 于 2009-7-2 11:08 编辑 ]
作者: 锣声若响    时间: 2009-7-2 13:53

原帖由 tsaych 于 2009-7-1 22:41 发表
最討厭的就是來這裡泡完妞,把妞娶回家后,妞不見了,連自己也消失了!
含沙射影
作者: 狼化石    时间: 2009-7-3 01:01

“又曾有坛友认为论坛内应该只发跟小哥有关的帖子。俺不赞同。论坛是大家的,大家因为喜欢小哥走到了一起。可是大家都真的出口小哥闭口齐秦,岂不如同DING同学的画布上面只涂抹一种颜色?如果热爱生活,你的生活里就不会只有小哥,何不说说其他的有趣的事情和大家分享?”

对此看法,我尊重,但个人有一定保留。

是的,我们的生活里不只是小哥。但如果不是因为小哥,我们根本就不会来到这里,呆在这里。所以如果没有小哥,或者如果我们“失焦”小哥,咱们的论坛迟早或者说正在,会被大家抛弃。

如果谈论其他歌手,或谈论家长里短,完全有更适合的地方,即便我们论坛不也开有灌水区和纪念日吗?

连接我们大家唯一的纽带,就是齐秦。

这是现实的,也是浪漫的。
作者: megadeth    时间: 2009-7-3 10:16

喝酒
作者: 锣声若响    时间: 2009-7-3 11:46

原帖由 megadeth 于 2009-7-3 10:16 发表
喝酒
走一个先。。干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9-7-3 14:38

这几天好热啊,一点都不冷。
作者: megadeth    时间: 2009-7-3 16:04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晚上有喝酒的吗?我在双井
作者: 狼化石    时间: 2009-7-3 22:48

楼上几位显然在逃避现实哦?呵呵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9-7-7 16:39

原帖由 tsaych 于 2009-7-1 22:41 发表
最討厭的就是來這裡泡完妞,把妞娶回家后,妞不見了,連自己也消失了!
前车之者后车之鉴啊,估计为了防止故事重演有约法三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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