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出沒 于 2009-4-1 11:58 发表
朱波猝死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需不需要进行赔偿?丝路数码表示:“法律上丝路数码没有责任,经济上从来没有纠纷,社会保险体系很完善。从法律上讲根本没有‘赔偿’这种说法的存在。”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4-1 13:18 发表
确实如此,公司不必承担责任。员工死亡时间、地点不在企业办工场所。员工进企业已签有相关劳动合同,企业也为员工交纳相应保险金,这个责任赔偿应该是社会保险部门的。
当法理与道德观念有冲突时,应该遵循法 ...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4-1 13:18 发表
确实如此,公司不必承担责任。员工死亡时间、地点不在企业办工场所。员工进企业已签有相关劳动合同,企业也为员工交纳相应保险金,这个责任赔偿应该是社会保险部门的。
当法理与道德观念有冲突时,应该遵循法 ...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9-4-1 22:15 发表
关于是否违法不在于加了几个通宵,在于劳动定额与效率是否成比例,其次加班劳动者是否是自愿。劳动者有拒绝加班的权力。
若满足劳动定额与效率比例,同时也是劳动者自愿加班,则不违法。
欢迎光临 齐秦歌友会--中华齐秦歌迷俱乐部 (http://bbs.chyichin.net/)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