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国殃民的“ 银保合作”该惩治了
文/樊涛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全国各大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开展了所谓“银保合作”,主要特征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银行提供自己的经营场所,供保险公司推销保险,并且银行自己的营业员也参与推销,号称“银保产品”,误导、欺诈储户“购买”所谓的“银保理财产品”,并且由银行快速为保险公司直接划拨转帐,将储户在银行的存款瞬间变成一纸保单,以虚假保险合同“绑架”的方式非法侵占储户存款,侵犯储户财产权。欢迎光临 齐秦歌友会--中华齐秦歌迷俱乐部 (http://bbs.chyichin.net/)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