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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岁女孩被工地土堆活埋 施工方欲阻司法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酒心妹妹    时间: 2008-11-4 07:33     标题: 4岁女孩被工地土堆活埋 施工方欲阻司法程序

本报讯 深圳光明新区迳口村古女士的女儿失踪4天,怀疑被埋在一工地土堆里,她要求施工方挖土救人,却遭多番推诿,最后被要求签署一份私了协议。11月2日上午,古女士向有关部门求救后,深埋在土堆下四天、早已气绝的小女孩才被挖出地面。 10月29日下午1时许,古女士在猪圈里喂猪,女儿婷婷在屋外离她10来米远的地方玩耍,附近正是迳口水库施工现场。等古女士喂完猪出来,发现女儿不见了。在泥头车倾倒的如小山似的黄土堆边,她找到了女儿的鞋子。

10月29日下午5时多,古女士向警方报案。10月30日,家属找到施工方,后者表示只有“签合同”才能挖土寻人。施工方提出,使用工地的挖掘机可以不收费,但假如孩子在里面,双方“私了”,施工方赔偿5万到15万元,而且尸体必须立即火化,不准家属走司法程序。

经过五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婷婷的尸体终于找到了。婷婷被埋在土堆下约两米处,后脑勺破了一个大洞,脸上发紫,前胸衣服变形破烂,肚皮有些肿胀。“我们怀疑是泥头车司机作业时撞倒了婷婷,之后才被埋的……”

据了解,死者被埋的迳口水库工地工程,是水务局所属的一项工程,施工单位是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警方通过连日调查初步认定,事件系重大生产责任事故,并刑拘了施工单位的4名嫌疑人。

《深圳特区报》供稿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8-11-4 12:34

不能私了,应该走司法途径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8-11-4 18:19

原帖由 放任_分离 于 2008-11-4 12:34 发表
不能私了,应该走司法途径

作者: 出沒    时间: 2008-11-4 19:46

故意杀人。
作者: 日照雨下    时间: 2008-11-5 08:28

不能私了,那样做很傻,很天真!
要把那帮家伙往死里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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