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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刚删完一大片又冒出一整版,不是办法啊!!! [打印本页]

作者: BBBB2222    时间: 2007-12-27 23:19     标题: 刚删完一大片又冒出一整版,不是办法啊!!!

凄凉啊!!
死广告老还让不让我活了!!!
TMD,累死我了!!!!!!!!



[ 本帖最后由 BBBB2222 于 2007-12-30 14:23 编辑 ]

图片附件: 111111111.jpg (2007-12-27 23:19, 157.24 KB) / 下载次数 2
http://bbs.chyichin.net/attachment.php?aid=42621&k=6373241d54f10fcc07688679751af077&t=1716438941&sid=D6ADgZ


作者: BBBB2222    时间: 2007-12-27 23:20

老大,光靠封ID删贴根本不是办法啊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7-12-27 23:34

木记错的话,这4填写在该版的第二帖。

很少来看这版的哦。。这肥来是巨顶巨赞额们全坛最好滴斑猪死B2滴。。毛主席说了,死B2是个好同子,没见鸭一来广告都死光光咪。。
作者: BBBB2222    时间: 2007-12-27 23:40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7-12-27 23:34 发表
木记错的话,这4填写在该版的第二帖。

很少来看这版的哦。。这肥来是巨顶巨赞额们全坛最好滴斑猪死B2滴。。毛主席说了,死B2是个好同子,没见鸭一来广告都死光光咪。。
感谢共产党!
感谢毛主席!!
共产党万岁!!!
毛主席万岁!!!!
作者: 狼的部落    时间: 2007-12-27 23:45

  B2 GG万岁!!!

  啊!  
男生 女生 同性恋  变态者
都想伟大崇高的B2GG连绵不决的抛眉眼,投怀送抱吧!!!
作者: 绝代双娇    时间: 2007-12-28 00:34

B2辛苦了!
封也封了,删也删了,折腾不下去了,睡觉去啦!
B2你坚守阵地吧!俺先撤了
作者: sglr317    时间: 2007-12-28 06:46

清晨俺来值个班,满论坛全是广告,有些版块是两个版面广告,也只有版主交流区幸免。

估计coast取消了注册发帖的时间限制,请老大恢复此选项。
作者: BBBB2222    时间: 2007-12-28 08:23

又是一大片。。。我彻彻底底的向他们投降了!!
作者: BBBB2222    时间: 2007-12-28 08:25

原帖由 狼的部落 于 2007-12-27 23:45 发表
  B2 GG万岁!!!

  啊!  
男生 女生 同性恋  变态者
都想伟大崇高的B2GG连绵不决的抛眉眼,投怀送抱吧!!!
可是...可是我只喜欢异性的眉眼和投怀送抱啊
作者: 吕晨    时间: 2007-12-28 08:53

发广告的太厉害了,一不注意就刷个满屏!
作者: tsaych    时间: 2007-12-28 09:01

原帖由 BBBB2222 于 2007-12-28 08:23 发表
又是一大片。。。我彻彻底底的向他们投降了!!
NND,真不中用,廣告也可以把你打敗!

你應該連綿不絕毫無止境的刪啊!
作者: BBBB2222    时间: 2007-12-28 09:18

原帖由 tsaych 于 2007-12-28 09:01 发表


NND,真不中用,廣告也可以把你打敗!

你應該連綿不絕毫無止境的刪啊!
向恶势力投降,是我多年来一贯的作风
作者: 茜茜cherry    时间: 2007-12-28 09:31

原帖由 BBBB2222 于 2007-12-28 09:18 发表

向恶势力投降,是我多年来一贯的作风
明白,你是要保存实力,以更好的姿态作战
作者: 绝代双娇    时间: 2007-12-28 09:32

本人建议,提前将刚注册完的,凡注册资料里主页一栏为“ http://www.tgxzs.com/ ”偶像一栏为数字的会员,提前禁止访问论坛,或是有筛选功能的话,就不要让这些人注册。
昨天偶一直就是这样做的,注册一个封一个。
作者: ~~windflower~~    时间: 2007-12-28 09:58

只要有效就推广
作者: 绝代双娇    时间: 2007-12-28 10:12

我想应该是有用的,至少在24小时后,他再来论坛捣乱就不能访问喽
作者: 张海妹    时间: 2007-12-28 10:22

听说是电子软件代注册的啊!人工干不过它的!

而且看到有人回复帖子,我们普通会员看到的是此人的发言被禁止,还占着空间,看着实在不爽,为什么不直接删除了啊?
作者: lxy824    时间: 2007-12-28 10:30

发广告者,刹!!
作者: 茜茜cherry    时间: 2007-12-28 10:37

原帖由 张海妹 于 2007-12-28 10:22 发表
听说是电子软件代注册的啊!人工干不过它的!

而且看到有人回复帖子,我们普通会员看到的是此人的发言被禁止,还占着空间,看着实在不爽,为什么不直接删除了啊?
回复的帖子很隐蔽,不太好找,所以直接禁止比较干脆
作者: tsaych    时间: 2007-12-28 10:53

原帖由 BBBB2222 于 2007-12-28 09:18 发表

向恶势力投降,是我多年来一贯的作风
犯賤!BS你!
作者: 绝代双娇    时间: 2007-12-28 10:59

原帖由 张海妹 于 2007-12-28 10:22 发表
听说是电子软件代注册的啊!人工干不过它的!

而且看到有人回复帖子,我们普通会员看到的是此人的发言被禁止,还占着空间,看着实在不爽,为什么不直接删除了啊?
可以向版主举报,我会去删的,只是我不知道哪里有回复的贴子。
不可能让我一个一个的去翻吧
作者: 匪夷所爱    时间: 2007-12-28 11:11

原帖由 绝代双娇 于 2007-12-28 10:59 发表

可以向版主举报,我会去删的,只是我不知道哪里有回复的贴子。
不可能让我一个一个的去翻吧
赞同你最后一句话。。
作者: 茜茜cherry    时间: 2007-12-28 11:22

原帖由 绝代双娇 于 2007-12-28 10:59 发表

可以向版主举报,我会去删的,只是我不知道哪里有回复的贴子。
不可能让我一个一个的去翻吧
就是这个意思,太难找了
作者: 花开为你    时间: 2007-12-28 11:25

原帖由 茜茜cherry 于 2007-12-28 11:22 发表

就是这个意思,太难找了
是啊,刚才无意是看到一个贴子有,就删了的。
作者: 张海妹    时间: 2007-12-28 12:08

原帖由 绝代双娇 于 2007-12-28 09:32 发表
本人建议,提前将刚注册完的,凡注册资料里主页一栏为“ http://www.tgxzs.com/ ”偶像一栏为数字的会员,提前禁止访问论坛,或是有筛选功能的话,就不要让这些人注册。
昨天偶一直就是这样做的,注册一个封一个。
支持这个做法,不喜欢数字和字母组合,还有汉字的呢,汉字的广告名字,我咋老能看见呢?


刚才监察御使说无法一个个删除,我也无法随时一个个向你举报啊。

再说加不上你MSN,你QQ也不在线嘛,齐迷我加了有108人,不容易找到你嘛。


我有个办法就是,你们可以增加一个最新发帖栏,看到名字和帖名不对的就可以删除啊。
还有,论坛首页,不是有个最新主题么?也可以发现的。
作者: 张海妹    时间: 2007-12-28 12:09

我老刷新首页,就能发现新帖了
作者: 茜茜cherry    时间: 2007-12-28 12:27

可以新开一个帖子,大家把有垃圾回复的连接发到帖子里来,版版就可以去删除了
作者: gallin    时间: 2007-12-28 12:52

不能封IP吗??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7-12-28 12:53

原帖由 BBBB2222 于 2007-12-28 09:18 发表

向恶势力投降,是我多年来一贯的作风
叛徒、汉奸的典型代表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7-12-28 12:54

原帖由 gallin 于 2007-12-28 12:52 发表
不能封IP吗??
代理IP,连绵不绝哈
作者: 茜茜cherry    时间: 2007-12-28 13:01

原帖由 放任_分离 于 2007-12-28 12:54 发表

代理IP,连绵不绝哈
代理IP这一招是填写教的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7-12-28 13:14

原帖由 茜茜cherry 于 2007-12-28 13:01 发表

代理IP这一招是填写发明的

作者: 绝代双娇    时间: 2007-12-28 13:19

原帖由 张海妹 于 2007-12-28 12:08 发表



支持这个做法,不喜欢数字和字母组合,还有汉字的呢,汉字的广告名字,我咋老能看见呢?


刚才监察御使说无法一个个删除,我也无法随时一个个向你举报啊。

再说加不上你MSN,你QQ也不在线嘛,齐迷 ...
这只能看到新贴,不能找到回复啊。我Q是隐身的,并不是不在线,msn有你呢,是你没有我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7-12-29 18:15

原帖由 茜茜cherry 于 2007-12-28 13:01 发表

代理IP这一招是填写教的
罪过!罪过啊!

该版留言第三帖。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7-12-29 19:23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7-12-29 18:15 发表

罪过!罪过啊!

该版留言第三帖。
垃圾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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