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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齐秦抢走了我的女友——雅雅 [打印本页]

作者: kiminotuma    时间: 2007-12-21 16:18     标题: 转---齐秦抢走了我的女友——雅雅

http://www.xici.net/b655961/d62988363.htm
真的假的?
作者: gallin    时间: 2007-12-21 16:28

连绵那个不绝滴狂晕!
谁来帮小哥解释一下?
唉……
作者: 张海妹    时间: 2007-12-21 16:32

晕……这怎么可能是真的呢?这人真会想办法出名。

如果像他说的那么爱雅雅,可以私下解决,何必出来败坏她的移情别恋?我看是想替自己公司做广告吧?或者是巨龙收钱炒新闻吧?
作者: jinyi_jing    时间: 2007-12-21 16:33

不会吧,真的假的? 小哥不是在博客上做了澄清了吗?
怎么又冒出这样的事?
作者: 风中秦迷    时间: 2007-12-21 17:46

有什么要澄清的,这样的事太正常了,对明星来说更是如此,小哥也是人,话不能这样说--------抢,怎么抢,王老虎抢亲那样叫抢,这基本上是送的,发贴的朋友还不如大度点将标题改成,      我送了齐秦一个女朋友---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7-12-21 18:11

两张照片上的男的是同一人吗?呵呵···

图片附件: DPP_0001.JPG (2007-12-21 18:11, 313.26 KB) / 下载次数 1
http://bbs.chyichin.net/attachment.php?aid=42201&k=08b702bd667735fb5eab903fce2325bc&t=1732726078&sid=6PPuqg



图片附件: Img219720807.jpg (2007-12-21 18:11, 41.64 KB) / 下载次数 1
http://bbs.chyichin.net/attachment.php?aid=42202&k=0458715f9dad2177a085132706a28294&t=1732726078&sid=6PPuqg


作者: west55    时间: 2007-12-21 19:47

说实话,不感兴趣,小哥是男人,也是凡人不是神,七情六欲,好逑之心绝对难以脱俗,喜欢的是小哥的歌曲,喜欢的是小哥的歌曲的那种超凡的境界,就算是真的,那也正常,这位男士在这个时候爆出这个“猛料”,用这样的标题,未必安什么好心,既然真心爱,真心祝福一个女子,何苦这个时候用这种标题来写这种文章呢?
作者: 日照雨下    时间: 2007-12-21 23:09

不感兴趣。
那男的有本事的话,就让女人守在身边呀?笨得还不如猪,什么年代了,还用“抢”字,可笑哦!
作者: 填写    时间: 2007-12-22 00:06

路过!好看!还有吗?
作者: 阿光    时间: 2007-12-22 11:04

原帖由 放任_分离 于 2007-12-21 18:11 发表
两张照片上的男的是同一人吗?呵呵···
怎么看也不是同一个人啊!!!!!!!!!!!身型都不象!!!!!!!!!!!
作者: chenliang    时间: 2007-12-22 14:10

年底了,有新闻才像过年?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7-12-22 17:04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7-12-22 00:06 发表
路过!好看!还有吗?
有你个头,还不嫌乱哈
作者: 酒心妹妹    时间: 2007-12-22 19:33

原帖由 填写 于 2007-12-21 09:06 发表
路过!好看!还有吗?

作者: 狼的部落    时间: 2007-12-22 22:50


说明小哥还没过气~~~
还有娱记炒作.
只要小哥幸福就好!
作者: jade.w    时间: 2007-12-22 23:27

呵呵,真能掰
作者: fuxuehu    时间: 2007-12-23 11:24

支持小哥~~~~~~
作者: 齐氏庄园    时间: 2007-12-23 11:52

听完《无情的雨无情的你》过后  就没怎么关心他的一切了  心中的齐秦驻足与----80年代
作者: 齐氏庄园    时间: 2007-12-23 11:55

昨天的太阳走了  我有一种被欺骗之后的疲惫  今天的心情是梦~~~
作者: 绝代双娇    时间: 2007-12-27 16:28

切,无所谓
作者: 狼化石    时间: 2008-1-6 01:01

就算都是真的……
我觉得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还是宁愿“相信”多一些,比较有光明、有希望。
就算都是真的,
就只有认命吧……毕竟齐秦是她从小的梦,你有10年时间去消化,比不得从天而降的梦魇。
10年时间,何来“抢”字呢?
跟齐秦一样,学会接受这一切吧。
再说,输给齐秦,不丢人。
作者: 秦川    时间: 2009-12-30 17:34

这个简直是太扯了吧。和雅雅13年,那不是13岁就在一起了吗?开什么玩笑,这个朋友的想像力实在是太丰富了,不去写剧本太可惜了,无聊的人。
作者: 蜉^蝣    时间: 2010-1-10 20:32


作者: 曾经飞过    时间: 2010-1-10 21:44

青梅竹马不等于厮守终生,从10岁开始的不一定是爱情
作者: 雪松伴梅    时间: 2010-1-10 22:34

真能扯
作者: 锣声若响    时间: 2010-1-11 08:58

爱情的双方无所谓谁属于谁~~毕竟不是商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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