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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手机被偷了!!!可恶啊!!!! [打印本页]

作者: lijie-1945    时间: 2005-11-30 13:53     标题: 手机被偷了!!!可恶啊!!!!

MD,今天上午把手机放在寝室的,人也没离开,就这样被偷走了,太可恶了。
如果被我查到非宰了他不可:8|:8|:8|但找到的希望渺茫啊,只好先去买个便宜点的了。:s(:s(:s(:s(:s(:s(
天呐。。。。。。。。。。。。。。。。。。。。。。。。。。。。。。。
作者: 花开为你    时间: 2005-11-30 15:47

你住在哪里啊?在房间竟然都被人偷了?平时你不关门吗?
作者: 花开为你    时间: 2005-11-30 15:48

社会主义真是好,告诉我你住哪我去窜门哈!!!!
作者: 茜茜cherry    时间: 2005-11-30 18:29

放在寝室也掉了?内贼还是外盗?
作者: BBBB2222    时间: 2005-11-30 19:10

丢了不要郁闷。lijie-1945老弟可从我这里拿一部。。。。。。。。。

图片附件: PICT0583.jpg (2005-11-30 19:10, 97.28 KB) / 下载次数 0
http://bbs.chyichin.net/attachment.php?aid=18908&k=513e68230df78834ae09b9acb94b5114&t=1735447046&sid=4igcUU


作者: BEATLES    时间: 2005-11-30 19:39

既然已经丢了,就别在生气了。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财去人安乐。
作者: leann    时间: 2005-11-30 20:42

可怜  让湖水告诉你一下该怎么抚慰心情波~~~~~
作者: 茜茜cherry    时间: 2005-11-30 21:18

哈哈,萱萱这话说的经典喔!
作者: 张海妹    时间: 2005-11-30 21:19

肯定是内贼,你人在都会丢,小心被贼拿去卖了!看看你们寝室谁这两天花钱大方,最好提前报警!可以找到线索的!
作者: simon2000    时间: 2005-11-30 21:27

不算啥,我刚刚3周里丢了两辆电动自行车1800×2,一部手机1000,参加园区的乒乓球赛丢了380的乒乓球板。这不我又买了新车和手机,命运如此,还是随遇而安吧!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看淡看透,还有齐秦的音乐至少。
作者: lijie-1945    时间: 2005-11-30 22:25

寝室里的不可能,不过隔壁寝室的那个小子嫌疑最大,这么点事警察叔叔也不会管的,我看还是罢了,人有时候还是要有点阿Q精神的好,以后注意点了。。。。。
谢谢各位的关心,还好发了奖学金,刚好可以买一部便宜点的手机,不过不能买衣服了,唉,明天去看看。。。。。。。

[ Last edited by lijie-1945 on 2005-11-30 at 22:41 ]
作者: 呼吸想你    时间: 2005-12-1 03:39

Originally posted by simon2000 at 2005-11-30 21:27:
不算啥,我刚刚3周里丢了两辆电动自行车1800×2,一部手机1000,参加园区的乒乓球赛丢了380的乒乓球板。这不我又买了新车和手机,命运如此,还是随遇而安吧!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看淡看透,还有齐秦的音乐至 ...
这只能说明你真的够有钱加够倒霉
作者: 呼吸想你    时间: 2005-12-1 03:39

丢了是铁定找不到了我也体验过!
作者: simon2000    时间: 2005-12-1 09:45

楼主看了我的经历应该觉得自己够幸运了吧,心情好些没?!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5-12-1 09:46

深表同情啊。
作者: 放任_分离    时间: 2005-12-1 09:48

Originally posted by BBBB2222 at 2005-11-30 07:10 PM:
丢了不要郁闷。lijie-1945老弟可从我这里拿一部。。。。。。。。。
B2兄,怎么看着有点恐怖啊?
作者: simon2000    时间: 2005-12-1 09:53

Originally posted by 呼吸想你 at 2005-12-1 03:39 AM:
这只能说明你真的够有钱加够倒霉
我既不觉得自己有钱,也不觉得自己够倒霉,只是觉得---天下有贼。
现实人生就是这样!大家当心点啦。
作者: 步贤    时间: 2005-12-1 09:56

小偷可恶~~~~~ 警察湖水叔叔去哪了~~~~~
作者: simon2000    时间: 2005-12-1 09:58

Originally posted by lijie-1945 at 2005-11-30 10:25 PM:
寝室里的不可能,不过隔壁寝室的那个小子嫌疑最大,这么点事警察叔叔也不会管的,我看还是罢了,人有时候还是要有点阿Q精神的好,以后注意点了。。。。。
谢谢各位的关心,还好发了奖学金,刚好可以买一部便宜点的 ...
古龙说过---越是嫌疑的,越不是凶手。所以,我就不多说了。没有证据时,不要认定一些事。孔子的论语里说过一个故事:眼见不为实。有时候真相和你的判断是不一样。
作者: sglr317    时间: 2005-12-1 10:00

还好,损失不是太大.就算是教训吧,这样的"幅贫",以后就不要了吧.....
作者: 火柴遥遥    时间: 2005-12-1 15:26

唉!我也丢过,虽说不是特别好的手机,但是毕竟有感情了呀!唉!有的时候啊,自己用过的东西真比身边的人更舍不得.
作者: 西京学子    时间: 2005-12-3 13:27

5楼的在干吗呢
哈哈
老弟弟啊
怎么那么不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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