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帖]马加爵生活琐事合集——(我个人认为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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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自北方的狼
时间:
2004-4-18 11:57
标题:
[转帖]马加爵生活琐事合集——(我个人认为值得深思)
“他很自卑,在大学的四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面对摄像机,公安部犯罪心理学李教授紧蹙着双眉发问 !
1.马加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的二等奖”。
2.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在马加爵的被子上撒尿。
3.在冬天温度比较低的时候,马加爵宿舍的同学曾经给马加爵一二块钱,让他替自己洗衣服,马没钱就洗了。
4.马加爵在监狱中穿上了他这一生中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囚服。“这是我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加爵今天说的这句话让在场看押他警察都落泪。
5.马加爵因为没有鞋子穿,在助学贷款没发的几天里光脚,逃课。
6.马加爵家依靠给人熨衣服过活。其母亲丢了100元钱(熨200件衣服的钱),马加爵把100元丢在过道里让母亲捡到!
7.马加爵5000元学费,是从家到学校借了一路借来的。
8.马加爵拒绝投案,也拒绝4位律师免费做无罪辩护,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9.为读大学马加爵已经负债1万元,打零工补贴生活费。
10.马家爵很少不吃荤菜.笔者认为,马的老乡成克杰主席,李嘉庭省长制造的社会大氛围,点了马的死穴。
11.马家爵各方面都很不错,数学竞赛居然得了全国第三
12.马加爵5岁时知道帮干农活的父母做饭。
13.与大多数学生不同,他从不问家里要钱。
总结起来就这些材料。我个人对马加爵杀人案件宣判如下:
1.判处教育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判处云南大学收费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判处马加爵终身监禁。
4.本案定性为社会杀人,马加爵是子弹不是扳机。
至于马加爵负面材料,相信在位的腐败者会杜撰很多,本人不加收集。
马加爵背后,是中国社会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马加爵.拿破仑.波拿巴)先生曾经讲过一段精彩的话:我承认我比你们矮一个头,但是如果你们因此而嘲笑我,那么我将砍下你们的头,消除这个差别 。
马加爵之前,类似的事情并不少:研究生杀了自己的女友,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杀了自己的导师,清华大学学生给狗熊喝硫酸...。值得欣慰的是,马加爵杀人,是我提出的《共同死亡原则》的具体案例的实践。
《共同死亡原则》指出:任何一个公民在无法得到公权的有效救济,在生活和生命进入严重的恶性循环和恶性发展难以维持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任何方式处理自己的世界,包括自杀和杀人。任何法律与共同死亡原则抵触无效。不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无法维持,马加爵杀人案件,都可以作为《共同死亡原则》的具体体现。根据该原则,可以判断,任何《共同死亡原则》的适用,都与公共权力的失职和渎职有关系。
作者:
来自北方的狼
时间:
2004-4-18 12:01
看后,我真的不知道究竟该说些什么!
被大家指责的"杀人狂魔"他真的就那么恶不可赦么!
"人之初,性本善"啊!
人性的转恶都是社会大环境造成的啊!
我真的无话可说了.
作者:
冰点角落
时间:
2004-4-18 14:36
如果是真的 我无话可说。。。。
作者:
zhouchao111
时间:
2004-4-18 17:13
在一个社会里,政治不是万能的,再不好和再好的政治,也会有它的不协调和阴暗面,也有其适应和协调的办法和原则。
所以在生活中,如果反抗不了命运,就要去适应。就算毕业不好找工作,就算穷或者受过委屈不公和痛苦,但这都不能作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就算过去有再大的功劳和成绩,也不能成为为所欲为为非作歹的理由。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作者:
浪云
时间:
2004-4-18 18:06
不能因为这就说人家丧尽天良
泯灭人性,人性这东西很难说清楚
因为这个社会本就是不公平的,同情他的困境
但痛恨他的做法
也许杀人偿命,真的是最好的解释
也希望社会多点公平,真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魔幻蓝天
时间:
2004-4-19 09:22
我不信那些, 什么同学在他被子上撒尿, 可能吗?
作者:
来自北方的狼
时间:
2004-4-19 11:07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也许有一天,天空也会改变。”
[ Last edited by 来自北方的狼 on 2004-4-19 at 11:09 ]
作者:
搞活
时间:
2004-4-19 12:12
5个大学生都很可惜
马不死,在中国不可以
欢迎光临 齐秦歌友会--中华齐秦歌迷俱乐部 (http://bbs.chyichi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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